《10.1 中指》影像竞赛作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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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出所料,艾未未的独立博客也被功夫网给河蟹了。好在我们还有无界浏览,速度虽然慢点儿,可好歹能打开网页了。
    艾未未在博客里举办了一个“《10.1 中指》影像竞赛作品征集”活动,很有意思。考虑到很多人看不到,我在这里转载一下,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起参加玩一玩,优胜奖奖金有10000元呢!——不过很抱歉,我刚才跟于洋一起想了一个巨牛逼的创意,不出意外这一万块就是我们的了,各位就竞争那二十名奖金1000元的杰出奖吧,哇哈哈哈哈哈。
    呃,淡定,一定要淡定。不说废话了,上规则:

    在你认为需要伸出中指的任何状态下,拍摄自己的中指和其所指背景。画面要求:切题、清晰;参赛资格:中指健全者,不分左右。中指:特指食指与无名指之间手指。

    投稿时间:2009年7月1日— 2009年10月1日24:00
    评审:2009年10月 20日  公布:2009年10月30日
    1、通过邮件上传照片、视频。邮件主题请填写《10.1中指》;
    2、影像系作者本人拍摄,风格,像素不限。不得PS原始影像。提供原始照片电子版;视频不超过六十秒。
    3、影像须以JPG格式保存。文件名须注明作者的全名。以艾未未的照片为例,其照片文件名应为“艾未未.jpg”;
    4、作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获奖通知用)。简短说明拍摄时间和地点;
    5、作品请上传邮箱:zhongzhiban@gmail.com

    每位参赛者上传作品数量1份。2009年10月20日,由“10.1中指办”国际评委团评选,从参赛作品中评出获奖作品。
    优胜奖  一    名:奖金一万元人民币
    杰出奖  二十名:奖金一千元人民币
    本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参赛照片,视频一律不予退还,请注意备份。
    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商业、宣传等使用权和版权,不另付稿酬。
    对作品中可能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纠纷,由作者承担法律责任。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FAKE 中指办”所有。

    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日23:59’59”
    联系电话:赵颖 010-84564194
    电子邮件:zhongzhiban@gmail.com

                                FAKE 10.1 中指办公室 2009.06.29

10 条评论

七月 2nd, 2009 at 15:39

消灭o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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眠去七月 3rd, 2009 at 14:39

这么有趣啊。。。。你一天写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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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 Reply:

哈哈,为前段时间懒于更新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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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猪网COO七月 3rd, 2009 at 19:29

我帮老马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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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31七月 4th, 2009 at 07:42

真的很有意思啊,中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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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七月 11th, 2009 at 16:04

很可能你拿不到那一万。。。因为在我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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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rak七月 11th, 2009 at 23:31

韩寒很配合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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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loulu七月 20th, 2009 at 21:01

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商业、宣传等使用权和版权,不另付稿酬。
对作品中可能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纠纷,由作者承担法律责任。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FAKE 中指办”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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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1000 是 20000,再加上10000是30000.
就这样把自己的中指卖了,中奖了算你走狗屎运,好歹赚个万八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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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loulu七月 20th, 2009 at 21:05

没中奖,就被挂在798某个地场,树中指,供大家取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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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20th, 2009 at 21:28

大家上当了,其实这个中指办的主任是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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