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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杀猪网 &#187; [路边社]</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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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拼就一副酒肉肚皮，不可一张酸菜面孔。</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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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贵姓啊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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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6 Feb 2012 15:55:16 +0000</pubDate>
		<dc:creator>安东</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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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曾有钱商问丰子恺贵姓，答曰姓丰，怕钱商不知何字，补充说：咸丰的丰。钱商茫然。丰子恺又说：就是五谷丰登的丰。仍是茫然。丰子恺没办法，把字写在手上给钱商看，钱商恍然大悟：哦，原来是汇丰银行的丰。丰子恺又咸又登掉了半天书袋，抵不上一个银行招牌，他由此大悟：汇丰比咸丰时髦，比五谷通用。此后再有人问，他便一律改说“汇丰的丰”了。

    初次谋面，免不了要互询姓氏，像我姓“张”这种俗姓，说起来就比较简单，最多解释一下是弓长张还是立早章。姓李的更方便，连弓长李还是立早李都不会有人问，即便有人问，也可以对答一句“岂有此李”。而有些不太常见或谐音过多的姓氏，就不太好说明了。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shazhude.net/20120206/1302/" title="贵姓啊你？">阅读全文——共1348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曾有钱商问丰子恺贵姓，答曰姓丰，怕钱商不知何字，补充说：咸丰的丰。钱商茫然。丰子恺又说：就是五谷丰登的丰。仍是茫然。丰子恺没办法，把字写在手上给钱商看，钱商恍然大悟：哦，原来是汇丰银行的丰。丰子恺又咸又登掉了半天书袋，抵不上一个银行招牌，他由此大悟：汇丰比咸丰时髦，比五谷通用。此后再有人问，他便一律改说“汇丰的丰”了。</p>
<p>    初次谋面，免不了要互询姓氏，像我姓“张”这种俗姓，说起来就比较简单，最多解释一下是弓长张还是立早章。姓李的更方便，连弓长李还是立早李都不会有人问，即便有人问，也可以对答一句“岂有此李”。而有些不太常见或谐音过多的姓氏，就不太好说明了。</p>
<p>    有朋友姓魏，人问贵姓，他一概答曰：魏国的魏。其实魏国之外另有卫国，这么回答很容易被人搞混。我建议：你就说“魏忠贤”的“魏”嘛，这样就不会弄错了。不料他誓死不从，唉，祖辈出了个名人也不懂得利用一下，儒子不可教也。后来读小宝的随笔，有一篇《魏三爷》，写的是台湾新闻界的大才子魏景蒙，魏三爷常说：把“魏”字拆开，是一千八百个女鬼，我一生要和这一千八百个女鬼纠缠。我把这个故事讲给魏姓朋友听：你看，拆了字，既显得你有文化，又暗示你命多桃花，一举两得啊！他很开心，之后与人见面便自我介绍：我姓魏，一千八百个女鬼那个魏！常常吓人一跳，不久就得了个很威风的绰号，叫“女鬼”。</p>
<p>    朋友曲大熊有一项科研成果，他发现但凡姓施的人在介绍自己时，百分之百会说“施耐庵的施”，至少在他认识的人中，尚无例外。他感慨：太单调了嘛！我问他：那你怎么介绍自己姓什么？他嘿嘿一笑：我都说是“兰陵二曲”的“曲”！——这一听就是酒鬼嘛！我讽刺他：那是因为你们姓曲的没有名人！他不服：怎么没有！然后搜肠刮肚，想出个踢球的曲圣卿来。照这么说姓施的名人就更多啦，什么施拉普纳、施魏因施泰格、施梅切尔，都是老施家的人才啊！当然，最后那位曼联传奇门将，姓舒的大概也会把他列入族谱的。</p>
<p>    言及自己的姓氏，用本姓名人来介绍是种习惯，一来耳熟能详，二来无限荣光。只是名人归名人，还是有选择性的：比如姓潘的男人，大概宁说是潘安、潘石屹、潘玮柏的潘，也不会说是潘长江的潘；而潘姓的女人，是绝对打死也不会说自己是姓潘金莲的潘的了。</p>
<p>    也有舍近求远的。曾有同学姓沙，自我介绍时从不说是沙和尚的沙，而说是“莎朗·斯通的莎去掉草字头”。如此拗口，都是我的错，悔不该大学开学第二天我就领他去录像厅看了莎朗·斯通主演的《本能》，他就是从那时起落下的病根。大学毕业多年后再见，他已是某公司老总，我开玩笑地问他：沙总贵姓？答曰：姓沙，小野丽莎的莎去掉草字头。得，看来病虽没好，可品位有所提升。</p>
<p>    最尴尬的是遇见姓焦的人，问完贵姓，对方说着尴尬，问的人听着也尴尬。通常他们会说“焦裕禄的焦”，或者干脆去掉“姓”字，简练答曰：焦。也有实心眼的。曾经有过一个同事，姓焦，南方人，口齿还不太清晰。经常有同事坏坏地问他：贵姓啊？他有板有眼地回答：免贵姓焦。同事就装作没听清的样子：噢，免费性交？对吧？——太坏了。</p>
<p>    朋友大姿认识一位姓焦的老师，见面不多，为防自己忘记，她用联想记忆法记住“性交”二字。有次猛然间打了个照面，她一激动，联想记忆法出错，直接喊成了“性老师你好”。对方估计少不了要耿耿于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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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酒游</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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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6 Sep 2011 06:46:58 +0000</pubDate>
		<dc:creator>安东</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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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冯光远写过一篇文章，叫《坐游台北》——游台北的方式至少有五千种，他偏偏要介绍那第五千零一种：坐游。所谓“坐游”，说起来简单，做起来更简单：手拎小板凳一个，到台北那几个被公认一定得去的景点，坐下，然后感受。这种举止，与其说是旅行方式，莫若说是行为艺术更恰当一些。但旅行本就是很私人化的娱乐，又何必受条条框框的限制？完全可以随心所欲，自出机杼。

    长居于啤酒之城青岛，我们几个朋友便自创一种与酒有关的旅行方式，曰之“酒游”。何为酒游？拿我一个大哥来举例吧。大哥叫亚林，文化人一枚，经营着青岛最具品位的独立书店，此人嗜酒，尤喜啤酒。前不久大哥去老挝旅游，中间我忍不住思念，打电话问候大哥，本想听听老挝的风土人情、气候人文什么的，不料大哥张口就说：“老挝的啤酒好哇！”之后的几分钟对话，尽是大哥在评点老挝啤酒，从口感、价格，直谈到酒精含量、麦芽糖浓度，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酒文化课程，一直到挂电话，我也没听他说过一句啤酒之外的事情。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926/1234/" title="酒游">阅读全文——共1527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冯光远写过一篇文章，叫《坐游台北》——游台北的方式至少有五千种，他偏偏要介绍那第五千零一种：坐游。所谓“坐游”，说起来简单，做起来更简单：手拎小板凳一个，到台北那几个被公认一定得去的景点，坐下，然后感受。这种举止，与其说是旅行方式，莫若说是行为艺术更恰当一些。但旅行本就是很私人化的娱乐，又何必受条条框框的限制？完全可以随心所欲，自出机杼。</p>
<p>    长居于啤酒之城青岛，我们几个朋友便自创一种与酒有关的旅行方式，曰之“酒游”。何为酒游？拿我一个大哥来举例吧。大哥叫亚林，文化人一枚，经营着青岛最具品位的独立书店，此人嗜酒，尤喜啤酒。前不久大哥去老挝旅游，中间我忍不住思念，打电话问候大哥，本想听听老挝的风土人情、气候人文什么的，不料大哥张口就说：“老挝的啤酒好哇！”之后的几分钟对话，尽是大哥在评点老挝啤酒，从口感、价格，直谈到酒精含量、麦芽糖浓度，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酒文化课程，一直到挂电话，我也没听他说过一句啤酒之外的事情。</p>
<p>    大哥这属于去异地品酒，喝一杯换一个地方，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专拿群众啤酒喝。此外另有一种酒游，乃是自备酒水出游。我有个好友，名叫小咸，文艺青年一枚，经营着一家口碑与口味都堪称上乘的面馆。有一年五一节假期，他突发奇想，约我一同旅游，说是要去一个花不香鸟不语鸡不飞狗不跳兔子不拉屎而且连电都没通的村子住上几天，看看星空，听听虫鸣。临出发前他告诉我：什么也别带，背几件衣服出发就行！我不放心，担心去了那个不通电的小村子，晚上黑灯瞎火连书都没法看，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总不能两个老爷们大眼瞪小眼吧？于是偷偷塞了几瓶牛栏山二锅头，几瓶红星二锅头。在长途汽车站一见面我傻眼了：这个家伙，让我什么也别带，他倒好，拎了一个巨大无比连原子弹都能塞进去的背包，里面不但有各种小吃，居然还有各色白酒、啤酒，直装了个盆满钵溢，最夸张的是，他连喝酒的杯子都带着！我一边偷乐一边给大哥亚林发短信，大哥鼻子都气歪了：“你们这是出去旅游还是出去喝酒的啊？！”大哥太健忘了，其实他比我们过分多了：一个人从成都旅游回来，上火车的时候什么土特产也没带，就买了十几瓶啤酒背在包里（也不嫌沉！），自斟自饮，近40个小时的旅程，倏忽而过。</p>
<p>    事实证明，小咸的举动是正确的。话说那天上午，我们九点从青岛出发，两个小时之后……我们还在青岛！交通拥堵得简直让人炸肺。小咸按捺不住了，在自己的背包里摸了半天，掏出一只烧鸡来：“咱喝吧？”呃……说来惭愧，车还没出青岛呢，我们俩就一人一个小二，一人半拉烧鸡，喝上了。二两酒下肚，眼前的世界顿时美好起来，堵车的懊恼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也。</p>
<p>    携酒出游，我们玩过好多次。近处去过崂山，在山里包个农家院，吹着山风，畅饮一番，一枕黑甜之后，次日爬山观海，激扬文字，两不耽搁。远处去过北京——这一次比较壮观，我们一行五人，包了一辆商务车，拉着两箱青岛梭蟹，一桶原浆啤酒，一百瓶青岛啤酒，浩浩荡荡杀往京城，赏玩之余，又得两场大醉，算是买一送一。</p>
<p>    遥想数十载前，国立青岛大学以校长杨振声为首的“酒中八仙”也有类似壮举，他们自称“酒压胶济一带，拳打南北二京”，时常结伙远征，去济南、北京或南京喝酒，算起来，当是我们“酒游”一派的前辈。要说酒游派的创始人，当属魏晋名士刘伶，成日抱一壶酒、坐着鹿车到处晃悠，后面跟一个背铁锨的家童，刘伶对家童的吩咐只有四个字：“死便埋我。”这种境界，却是我等后辈万万学不来的。</p>
<p>    喝酒和旅游到底有没有关系？其实还真有。君不见每逢长假降至，股市总会一片低迷，而此时救市的股票，永远是旅游与酒类两种。据说俄罗斯前总统叶利钦退休之后，最大的两个爱好便是喝酒与旅游，而照我们看来，其实这两种爱好完全可以合二为一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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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择一城而终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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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7 Sep 2011 08:34:49 +0000</pubDate>
		<dc:creator>安东</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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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许是年岁渐长，又或是渴望安顿，朋友们近些时候酒酣耳热闲聊时，话题已从去哪里旅行、到哪里流浪变成了另一个：如果让你择一城而终老，你会选哪里？这看似靠谱的话题其实也是一个伪命题：前提是可以不考虑金钱、不考虑工作、不考虑家人，仅以喜好论。

    在这个比胖子减肥后的腰带还要宽松的假设下，我们眉飞色舞、指点江山，一帮在青岛一家破落的啤酒屋里吃着五块钱一盘的盐水花生、喝着两块钱一斤的散啤的穷光蛋，瞬间就天各一方，分头去全世界最美丽最奢华的地方定居了：有去意大利科莫湖畔的，有去西班牙马洛卡岛的，有去荷兰羊角村的，还有去纽约东78街的，最不济的一个也在杭州西湖旁边搞了栋别墅。此时只听一人悠然说道：“我要去乳山。”我们大吃一惊之余深表钦佩：一群妄想狂里，难得有一个清醒的实干家啊！却听他又补充道：“我要去乳山买上十几二十个海岛，一个岛住腻了就换一个……”实在让人汗颜——怪不得能坐到一起喝酒呢，原来都是一丘之貉。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917/1216/" title="择一城而终老">阅读全文——共1319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917/1216/attachment/111/" rel="attachment wp-att-1217"><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1217" title="青岛 夕阳" src="http://shazhude.net/wp-content/uploads/2011/09/111.jpg" alt="" width="600" height="400" /></a></p>
<p>    许是年岁渐长，又或是渴望安顿，朋友们近些时候酒酣耳热闲聊时，话题已从去哪里旅行、到哪里流浪变成了另一个：如果让你择一城而终老，你会选哪里？这看似靠谱的话题其实也是一个伪命题：前提是可以不考虑金钱、不考虑工作、不考虑家人，仅以喜好论。</p>
<p>    在这个比胖子减肥后的腰带还要宽松的假设下，我们眉飞色舞、指点江山，一帮在青岛一家破落的啤酒屋里吃着五块钱一盘的盐水花生、喝着两块钱一斤的散啤的穷光蛋，瞬间就天各一方，分头去全世界最美丽最奢华的地方定居了：有去意大利科莫湖畔的，有去西班牙马洛卡岛的，有去荷兰羊角村的，还有去纽约东78街的，最不济的一个也在杭州西湖旁边搞了栋别墅。此时只听一人悠然说道：“我要去乳山。”我们大吃一惊之余深表钦佩：一群妄想狂里，难得有一个清醒的实干家啊！却听他又补充道：“我要去乳山买上十几二十个海岛，一个岛住腻了就换一个……”实在让人汗颜——怪不得能坐到一起喝酒呢，原来都是一丘之貉。</p>
<p>    冯唐有一篇文章，名字便叫《择一城而终老》，他对终老之地的要求只有两个字——丰富。这两个字，说来易，找来难。一是时间上的丰富，方圆十几里，有六世达赖几百年前坐看美女如月的酒馆，也有昨天才为青藏线建成的火车站和洗手间；二是空间上的丰富，不要全部大屋顶建筑外墙上贴石膏花瓶，也不要全是后现代极简主义；三是要便捷，不管是小便大酒，寄情人卡买猪头肉，敲寡妇门挖绝后坟，走路十几分钟或者最多骑车半个小时内全都解决；四是人的丰富，五胡杂处，万邦来朝，劳模和人渣，清华理科生和地铁歌手，刘胡兰和刘亦菲，刘翔和刘罗锅，百花齐放，万紫千红。如此筛选下来，上海历史不够长、古巴不够自由、香港没有朋友、纽约吃不到正宗的中国菜，到最后，筛网里剩下的竟是北京。冯唐说了：“北京虽然已经不适合人类居住，但是还适合我思考，还能让我混吃等死，灵魂不太烦闷。”听着多少还是有些觅而不得的无奈在里头。</p>
<p>    无独有偶，大导演胡金铨聊到这个话题时也提起过北京。他在散文《他乡与故乡》里写：“有这么个说法：世界上有两个都市是‘流沙’，就是北京和巴黎；只要你在这两地方住上几年，就不想搬了。说北京和巴黎像‘流沙’，是形容这两个都市迷人的地方，要慢慢地体会，时间长了，你就爱上她了。越陷越深，终于老死斯土。”冯唐大约就是这么中毒的吧？但是胡金铨本人却未沉溺，他又写：“这种说法是对‘外地人’而言，像我这种在北京土生士长的人，并没有这种感觉，而且很厌倦那种死气沉沉的环境，时时想冲出去。”后来他终于冲出去，去了香港，去了洛杉矶，最终在落魄不得志中于洛杉矶驾鹤西去，也不知这是否是他心目中可以老死斯土之地？或许是吧，因为毕竟有阿城和李欧梵这样的朋友可以萍聚、喝酒、闲聊。</p>
<p>    后来我又在网上拿这个问题考一个外地朋友，她回答说：“青岛。”我失笑，问她为什么。她很认真地说：“因为青岛是中国最美的城市。”这还真是个“围城”理论，让我这个身居青岛却动辄就想往外跑的家伙情何以堪。要么有人说呢：旅行，就是从自己玩腻的地方去往别人玩腻的地方。</p>
<p>    她最后又补充了一句，将这次“闲聊”升华到了“对话”的高度：“其实哪里有朋友，哪里就是可以老于斯、终于斯的地方。”这话说得很古龙，我很喜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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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学海底捞？不如学个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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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8 Sep 2011 17:12:49 +0000</pubDate>
		<dc:creator>安东</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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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广袤的非洲草原上，野牛是最常见也是数量最多的动物之一，与水牛、黄牛——它那些已被驯服的表兄表妹们——不同，非洲野牛以脾气暴烈著称，像个火药桶，一点就爆，“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样的赞誉明显不是献给它的。

    从经营的角度说，这种客户是最难伺候的：挑剔、不讲理、难以沟通、有暴力倾向。但是就是有人不信这个邪，俗话说：没有难缠的客户，只有不到位的服务。到底是不是这样呢？还真是。非洲野牛群落长期接受牛椋鸟集团公司提供的休闲放松服务，由于态度和蔼、服务周到、收费合理，居然让喜怒无常的野牛们也心服口服，双方建立了长期而友好的合作，只要有野牛出没的地方，就能看到这种红嘴小鸟忙碌不停的身影，它们站在野牛背上，啄食野牛身上的昆虫、虱子和皮屑，为野牛驱赶蚊虫、清洁卫生。而平素里动辄便要怒发冲冠的野牛，此时则像一个敦厚的长者，任由一帮叽叽喳喳的孩子在自己的身边跑来跑去。用服务感动顾客，牛椋鸟做到了。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909/1213/" title="学海底捞？不如学个鸟">阅读全文——共2510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909/1213/otcxc/" rel="attachment wp-att-1214"><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1214" title="牛椋鸟" src="http://shazhude.net/wp-content/uploads/2011/09/otCxC.jpg" alt="" width="600" height="414" /></a></p>
<p>    广袤的非洲草原上，野牛是最常见也是数量最多的动物之一，与水牛、黄牛——它那些已被驯服的表兄表妹们——不同，非洲野牛以脾气暴烈著称，像个火药桶，一点就爆，“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样的赞誉明显不是献给它的。</p>
<p>    从经营的角度说，这种客户是最难伺候的：挑剔、不讲理、难以沟通、有暴力倾向。但是就是有人不信这个邪，俗话说：没有难缠的客户，只有不到位的服务。到底是不是这样呢？还真是。非洲野牛群落长期接受牛椋鸟集团公司提供的休闲放松服务，由于态度和蔼、服务周到、收费合理，居然让喜怒无常的野牛们也心服口服，双方建立了长期而友好的合作，只要有野牛出没的地方，就能看到这种红嘴小鸟忙碌不停的身影，它们站在野牛背上，啄食野牛身上的昆虫、虱子和皮屑，为野牛驱赶蚊虫、清洁卫生。而平素里动辄便要怒发冲冠的野牛，此时则像一个敦厚的长者，任由一帮叽叽喳喳的孩子在自己的身边跑来跑去。用服务感动顾客，牛椋鸟做到了。</p>
<p>    中国以优质服务起家的企业，比较著名的是海底捞。前段时间，有好几本书都是研究海底捞的成功模式的，有一本书叫《海底捞你学不会》，还有一本书叫《海底捞你学得会》，让人看了眼晕，就像报纸的养生版一会儿说生命在于运动，一会儿说生命在于静养一样，说者不知所云，听者不知所措。海底捞咱们能不能学得会暂且放下不管，倒是牛椋鸟集团公司的经营模式，完全是可以借鉴的。</p>
<p>    为大型哺乳类动物提供休闲放松服务，由来已久，要是深究的话，这项业务从侏罗纪时代就已存在，当时开创这个业务的是蛙嘴龙，它们一生跟在庞大的草食性恐龙身边，以吃后者身上的昆虫为生——既赚到了生存的口粮，又因为帮大型恐龙消灭蚊虫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扩大了客户群，双方各取所需，合作得很是愉快。自此以后，这项服务被许多动物模仿，被称为动物界的“共生现象”。</p>
<p>    但是，伟大的摇滚乐手慕容晓晓说了：“服务不是你想做，想做就能做。”服务业总是充满艰辛和委屈的，尤其在弱肉强食的动物界，从事服务业，绝对是与狼共舞的行当，动辄便有丧命之危。所以，能在这一行出人头地的，都是把“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这八个字当文身刻在背后的。举几个例子说吧：为鳄鱼提供清洁牙齿服务的燕千鸟，工作地点就在鳄鱼的血盆大口里，一旦客户不满意，不用投诉，嘴巴一闭，你就从服务员变成晚餐了；还有，为鲨鱼提供皮肤护理工作的鮣鱼，与海中霸主贴身而居，稍有不慎，立即沦为口中食。所以，在动物界从事服务行业，必须细致周到，谨小慎微，每一个成功的案例，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在里头。牛椋鸟集团能以服务业称雄非洲，肯定是有绝活儿的。</p>
<p>    先来简单了解一下牛椋鸟。牛椋鸟的中文名字……当然就叫牛椋鸟，不过英文名字可不是叫Niuliangniao，而是Oxpeckers，字义就很好理解，就是栖息在牛身上的鸟，有人根据它的英文名字，给它取了艺名叫“啄牛鸟”，也算形象。牛椋鸟遍布整个非洲，基本是有大型食草哺乳动物的地方就有它们的存在，它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停在这些皮厚毛多的大家伙身上，通过其扁平的喙，帮助这些食草动物整理毛发，挑出其中的跳蚤、虱子、吸血苍蝇、或者皮上的蜱虫，然后吃掉，堪称哺乳动物的保健医和美容师。毕竟，这些动物要么是单身汉，没有老婆，即便有老婆，也是单纯的性关系，极少能互相照料起居、卫生，此时，牛椋鸟的存在就极为必要了。</p>
<p>    这里所说的是行业存在的必要性，一个企业的成功，除了市场需求，还得有其独到之处。那么牛椋鸟集团的成功之道是什么呢？</p>
<p>    首先，效率高。一只牛椋鸟一天可以吃掉100只吸血虱子和1.3万只幼虫，这是何等惊人的工作量！换算成人类的食物来类比，就算你一天能吃掉100个饺子，可谁能吃光1.3万粒米饭呢？</p>
<p>    其次，分工明确。一群牛椋鸟在工作之前，先要聚集到客户的背上，叽叽喳喳像是开会一般讨论一会儿，然后按照分工，各自飞赴客户身体的不同部位，从头、眼、耳、鼻、嘴到皮毛逐一清理。</p>
<p>    第三，服务周到。牛椋鸟每天在客户身上来回飞翔攀爬，不辞辛劳，不放过一个卫生死角，寻找每一寸身体里的“食物”。比起这种精益求精的态度，我们的服务业从业者，怕是只有高山仰止的份儿了。</p>
<p>    第四，还有额外服务哦。对于食草类动物的客户，牛椋鸟还免费提供报警功能，一旦有大型猎食动物靠近，牛椋鸟便会发出嘶嘶尖叫报警，给食草动物提供了安全逃脱被猎杀的机会。这项服务弥足珍贵，毕竟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啊。</p>
<p>    读到这里，对动物界的经营管理学有一定研究的人可能会说了：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啊，非洲草原还有一种鸟类，叫白鹭，也是从事服务行业，业务范围和经营项目，跟牛椋鸟差不多嘛，都会帮动物们清理卫生，提前报警。的确，在非洲草原的服务业里，白鹭集团是牛椋鸟集团最大的竞争对手，那么面对如此强敌，牛椋鸟是如何应对并击败对手的呢？</p>
<p>    白鹭和牛椋鸟之所以能在服务业中取得霸主地位，是因为它们拥有庞大的客户群。拿白鹭来说，它们超级一视同仁，并不像燕千鸟和鮣鱼那样，手头只有一个大客户，非洲草原上的食草类哺乳动物，几乎全是它们的客户：比如角马、野牛、斑马、羚羊、犀牛、非洲象、长颈鹿等等。牛椋鸟之所以能更胜一筹，是因为它们做得更极致、更深入，除去双方共同的客户食草类哺乳动物之外，牛椋鸟集团甚至将狮子、豹子等肉食性猛兽也纳入了经营范围！这一招虽是铤而走险，却也做到了险中求胜，暗合了民间理财观中的一说——富贵险中求。</p>
<p>    在客户总量和服务类别固定的前提下，扩大客户群其实不是商战成败的关键，牛椋鸟之所以能在双雄之争中独占鳌头，是因为它们注重打造充满人文关怀气息的企业文化——这才是二十一世纪商战的核心竞争力。终其一生，牛椋鸟都在客户身边度过，为它梳理鬃毛，以它身上的皮屑和扁虱为食，双方唇齿相依、感情浓厚自不必说，最让人动容的是，当无法阻止的外力迫使着它们不得不飞到别处去搭巢、与客户告别时，它们会拔下客户背上的毛发来装饰新巢穴的边缘。正是因为这一点人情味儿，让它们在风波诡谲、暗潮涌动的商战中，笑到了最后。即便偶有投诉，说它们在做着清创护理工作的同时，也会毫不留情的吸食顾客的血，也被淹没在一片好评声之中了。再说了，资本经营，谁不是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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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拎着脚脖子号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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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4 Aug 2011 05:50:24 +0000</pubDate>
		<dc:creator>安东</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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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梁实秋]]></category>
		<category><![CDATA[狗子]]></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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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日本人石田裕辅上小学时，偶然间在路边看到一位青年骑着满载行囊的自行车飞驰而过，那身影像一句咒语，在他心里种下了流浪的种子。26岁那年，他发下“不去会死”的豪言，辞掉大企业的高薪工作，决然踏上了环游世界之旅。他骑着自行车，用5300美金走了七年半，回来后写了一本书，就叫《不去会死》。

    这股狠劲有点像年轻时的切·格瓦拉，23岁时抛却医学院的学业，骑着一辆破摩托车出发，计划用四月个时间在南美洲即兴走八千公里。

    “不去会死”是石田裕辅用来激励自己的话，真的上路了，发现其实去了更会死。石田这一路险象环生，在旅途的第一站阿拉斯加就遭人勒索，后来随身携带的5300美元又被强盗抢去大半，最惨的是在秘鲁，不但被持枪歹徒洗劫一空，更被绑缚双手、光着屁股扔到沙漠里，有命丧之危不说，还险些失去贞操——是差点被男人夺走贞操哦。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824/1199/" title="拎着脚脖子号脉">阅读全文——共1267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824/1199/p1177958720/" rel="attachment wp-att-1200"><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1200" title="旅行的意义" src="http://shazhude.net/wp-content/uploads/2011/08/p1177958720.jpg" alt="" width="590" height="417" /></a></p>
<p>    日本人石田裕辅上小学时，偶然间在路边看到一位青年骑着满载行囊的自行车飞驰而过，那身影像一句咒语，在他心里种下了流浪的种子。26岁那年，他发下“不去会死”的豪言，辞掉大企业的高薪工作，决然踏上了环游世界之旅。他骑着自行车，用5300美金走了七年半，回来后写了一本书，就叫《不去会死》。</p>
<p>    这股狠劲有点像年轻时的切·格瓦拉，23岁时抛却医学院的学业，骑着一辆破摩托车出发，计划用四月个时间在南美洲即兴走八千公里。</p>
<p>    “不去会死”是石田裕辅用来激励自己的话，真的上路了，发现其实去了更会死。石田这一路险象环生，在旅途的第一站阿拉斯加就遭人勒索，后来随身携带的5300美元又被强盗抢去大半，最惨的是在秘鲁，不但被持枪歹徒洗劫一空，更被绑缚双手、光着屁股扔到沙漠里，有命丧之危不说，还险些失去贞操——是差点被男人夺走贞操哦。</p>
<p>    或许这也是中国人对旅游不那么热衷的原因。梁实秋在《旅行》一文中说过：我们中国人是最怕旅行的一个民族。中国人讲究“出门三分险”，崇尚“一动不如一静”，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肯在家乡吃树皮吞观音土，也不愿在旅行中沦为饿殍，失去寿终正寝、叶落归根的本分。席丰履厚的人更不愿轻举妄动了，心思活络了，至多在墙上挂一幅画，谓之“卧游”——躺着看画就等同于遨游天下了。</p>
<p>    梁实秋作此文时身处乱世，又年代久远，与今时今日不可同日而语。比如他所忧心的旅途中的难关与苦恼：铺盖卷儿不好拿、臭虫难防、交通不便等，放在当下都不是问题了。即便如此，目下的中国，热衷于旅游的还远非大众，只是以年轻人居众；而且他们喜于手持一份“攻略”或“指南”，排好行程，胸有成竹，如上班打卡一般准时，定好某日去何处、几点去哪里，行色匆匆，疲于奔命，一路蜻蜓点水，走马观花。这样的旅行，与躺在家中看画“卧游”又有多大分别？</p>
<p>    虽然我奶奶一直教育我：“拎着脚脖子号脉——各有各的治法。”可我还是觉得：旅行，以随性为好，兴之所至，天马行空，这才是旅行的真谛。否则一味按部就班，等同于换个地方点卯上班罢了，何乐之有？</p>
<p>    上世纪七十年代是背包客的黄金时代，西方的年轻人背一个大包、带一把瑞士军刀、穿着North Face的夹克，脚蹬一双登山远足靴，出没在世界各地的大小城镇、山川海岸。他们不做计划，随遇而安，哪里有墙便往哪里靠，哪里有平地就往哪里坐。一路萍水相逢的朋友有志同道合的，把酒言欢之后再各自天涯，聚散无常便如人生。明日去哪何方却无所谓，只要不必再计划——计划只会让旅途愈发无聊。</p>
<p>    现在这种散漫的旅行已然式微，虽也有众多驴友背着大包小包行走山水间，可多是目的明确之游，我倒是觉得作家狗子最是潇洒，看他的自传体小说《一个啤酒主义者的独白》，说他在北京呆腻了，就跑去火车站，到售票口随便买一张票，任命运把他牵引到任意一座小城，下车后漫无目的地闲逛一番，然后找间小店，喝几瓶啤酒，顿时飘飘然起来。这是一种童心未泯的赤诚，就如小时候外出，想到可以不必睡在熟稔的床上，立即一阵雀跃。只是“童心未泯”四个字，说来简单，又究竟有几人能到如此境界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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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腿毛飘飘的年代</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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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9 Jul 2011 17:49:41 +0000</pubDate>
		<dc:creator>安东</dc:creator>
				<category><![CDATA[[路边社]]]></category>
		<category><![CDATA[冯小刚]]></category>
		<category><![CDATA[安东]]></category>
		<category><![CDATA[小说]]></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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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你曾拥有一些英雄的梦想，

    好象黑夜里面温暖的灯光。

                  ——许巍·《那一年》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720/1156/" title="腿毛飘飘的年代">阅读全文——共3201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em>    你曾拥有一些英雄的梦想，</em><br />
<em>    好象黑夜里面温暖的灯光。</em><br />
<em>                  ——许巍·《那一年》</em></p>
<p>    十年前，你不认识我，我不属于你。</p>
<p>    十年前，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p>
<p>    十年前，李宗盛和周华健合唱的《最近比较烦》飘荡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最近比较烦比较烦比较烦，我梦到和饭岛爱一起晚餐，梦中的餐厅灯光太昏暗，我遍寻不着那蓝色的小药丸……”我每天跟着哼唱，却并不知道饭岛爱为何许人，也没弄明白蓝色的小药丸是什么东西。</p>
<p>    十年前，我上高三。那时的我面如冠玉，腿毛飘飘，清纯典雅，冰清玉洁。我每天迷迷瞪瞪地上学放学，晚上熬夜看小说，上课时伏案而睡，每次课间十分钟，我都站起来活动一下筋骨，然后上课时接着睡，生活得很有规律。</p>
<p>    后来我规律的生活被班主任的一句话给扰乱了。有一次摸底考试之后，班主任找我谈话，他抚摸着我的肩膀，就像抚摸一只美味的蹄膀，他说张同学呀，再不努力就考不上大学啦。我从那时开始就已经养成了淡泊名利、与世无争的完美性格，所以班主任的话并没有触动我，我睁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无辜地说：“那就把机会让给别的同学吧。”班主任被我的无私震惊了，他说：“一个人怎么能高尚到这个地步？”</p>
<p>    跟班主任谈完话之后，我回到座位上，梳理着腿毛想心事。我想其实上不上大学倒无所谓，关键得给自己找个出路呀。我跟学校门口卖炸串儿的小伙子挺熟，并且羡慕他的工作，因为可以一边工作一边吃。放学之后，我去他那里买了几串儿炸豆腐，吃得满嘴流油，一边吃一边对他说：“小贾，我毕业之后也到这儿摆个摊儿，如何？”我那时没有听说过“同行是冤家”这句俗话，睁着一双纯洁的小眼睛看着小贾。小贾警惕地看了一眼他未来的竞争对手，没有说话。我想他大概不太欣赏这个建议，还是想别的谋生之路吧。</p>
<p>    在这之后，我又想过摆摊卖报纸，因为可以第一时间看到《体坛周报》，或者开个租书的小店，这样就可以正大光明肆无忌惮地天天看小说了。不过这些宏伟理想由于缺少可行性，大多被我残忍地扼杀在了萌芽状态下。</p>
<p>    话说天无绝人之路，过了几天，班主任在上课前，漫不经心地说了一条消息：“北京电影学院来我们学校招生，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报名试试。”说完斜着嘴笑了笑，意思仿佛在说：“就你们这帮人还想上电影学院？快别闹了。”</p>
<p>    我却被这个消息深深地鼓舞了。正如你所知道的，我那时正处在花一样的年纪，草一样的季节，有着飘扬的腿毛和像蹄膀一样的肩膀，我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热血沸腾，血脉贲张，兴奋得一整节课都没睡着。下课之后，我抢先跑到教室门口，装作偶然遇到班主任的样子，随意地问了一句：“曹公，北影那个招生，怎么报名呀？”</p>
<p>    尽管我的口气很随意，可是很明显，班主任却又一次被我震惊了。他张大了嘴，上下打量着我。我赶忙吸了一口气，让自己过分丰满的肚腩看起来小了一点，然后睁大了我迷离的小眼睛，又解了两个衬衣扣子，隐约露出几根性感的小胸毛。</p>
<p>    班主任对我性感逼人的外表视若无睹，他瞪了我一眼，冷笑着告诉我报名方法，又冷笑着离去。如你所知，我长着稀疏胸毛的心胸非常宽广，并没有在意他的嘲讽。我义无返顾地报了名，然后在迷迷瞪瞪中等待第一次面试。</p>
<p>    在那个荒烟漫草的季节，在那个腿毛飘飘的年代，我因为有了一点跟普通同学不一样的经历而洋洋自得，难以自持。十年前的那个时候，电视里在热播《大明宫词》，大器晚成的傅彪刚刚因为扮演了武攸嗣而一飞冲天，红得发紫。我私下里悄悄拿自己跟彪哥比了比，得出的结果如下——我比他帅；我比他年轻；我有飘扬的腿毛，而他没有；我像蹄膀一样的肩膀，他也没有。所以结论是：我一旦能够成功地混迹于影视圈，前途将未可限量。</p>
<p>    那一段时间，我生活得很是超脱。我冷眼旁观，看着我暗恋的女孩被邻班的男生抢走，丝毫不为所动，我想的是：“等老子成了刘德华第二，哼哼……”</p>
<p>    就在我想入非非的意淫达到高潮的时候，班主任通知我去参加面试。我兴冲冲来到考场，胸有成猪，目空一切。在那之前，我已经研读了大量从旧书摊上买来的过期电影杂志，并且明确了自己的表演风格：朴实无华的生活化表演，努力达到人戏合一的境界。</p>
<p>    那天的面试是这样的。我去了之后，看到几个负责招生的老师坐在一排桌子后面，见我进来，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我用苦心修炼过的勾魂摄魄的眼光看了看他们，然后用一只脚不停地拍打地面，想把他们的眼光吸引到我的腿上——今天为了面试，我特意穿了一条短裤，露出洁白如雪的大腿和茂盛销魂的腿毛。要说人家北影的老师就是见过世面，居然没有被我的腿毛迷倒，最漂亮的一个女老师镇定地说：“表演一段打电话的戏吧。”我问：“打什么内容的电话？”美女说：“你随意发挥。”我在心里默默地回忆了一下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一个演员的个人修养》，然后告戒自己，表演一定不能夸张，要生活化。之后，我的精彩演出开始了。</p>
<p>    我作出一副在睡得迷迷糊糊时被电话吵醒的样子，凭空抓起一把空气，当作想象中的电话机。我用低沉性感的声音不耐烦地对着电话里问：“喂……找谁啊？”然后脸上的表情非常戏剧化地转化为愤怒——我个人认为我的表情从厌烦到愤怒的转换异常自然，这段表演非常成功。我对着电话里愤怒地喊：“他妈的，打错啦！”然后狠狠地将那一把空气摔到另一把空气里——这是我在扣电话。之后，我的表演结束了。</p>
<p>    这段精彩绝伦的表演果然把北影的老师们镇住了，我的表演已经结束了，他们还没缓过神来，过了一阵他们才惊讶地问我：“演完了？！”我说是啊。有个男老师“哦”了一声，又看了我一眼，然后说：“你去等通知吧。”我又看了一眼那个漂亮的女老师，然后潇洒地转身离去。</p>
<p>   后来的发展是这样的，我一直在苦苦等待的复试通知始终没来，这种意料之外的阴差阳错拿黄舒骏的歌词来说就是：“我还是没去爱尔兰倒是去了纽约，我没和U2一起表演倒是看到Woody Allen走在45街……”我具体分析了一下没有收到复试通知的原因，得出的结论是：我如此不着痕迹、如此炉火纯青、如此登峰造极的表演不可能没有复试机会，之所以没有收到通知，绝对是被班主任卑鄙地私自扣留了。</p>
<p>    最终我和我的梦想擦肩而过，我没有去卖炸串，也没有开书店，老老实实地上了大学，每天人模人样地在高校里晃来晃去，依旧迷迷瞪瞪地看日升日落，潮来潮去。</p>
<p>    高中毕业七八年之后，在一个飘着冬雨的黄昏，我鬼鬼祟祟地领着一个女孩钻到电影院，去看冯小刚老师导演的《手机》。起初我的打算是要在灯光昏暗的电影院里对那个女孩上下其手的，结果却是我被电影吸引住了，完全忘记了最初的卑劣计划。</p>
<p>    我看到电影里牛三斤和吕桂花的女儿去首都投考戏剧学院，老师让她表演自己父亲下班后的情景，她放下包裹就跑了出去，老师们左等右等，不见她回来，后来在外面找到了她，她正在和别的考生聊天，面对质问，她振振有辞：“我爸每天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出去找人聊天啊！”电影院里的观众都笑了，我却被她深深地打动——多么生活化的表演呀，这才是表演的最高层次！所谓“重剑无锋，大巧不工”，杨过修炼了十数年才达到的境界，一个天赋秉异的农村女孩却在毫无察觉中掌握了全部技巧。可是这样一个表演天才，最终和我一样，被生生扼杀在了摇篮里……</p>
<p>    出了电影院门口，我仰天长啸。冬天的细雨劈头盖脸地疾疾落下，浇灭了我仅存的最后一点热情。</p>
<p>    十年之后的如今，我非常低调地把飘扬的腿毛收进了长长的裤子里，连同曾经的梦想。闲暇时，手抚自己愈加丰满的肚子，我不得不悲哀地承认：属于我的黄粱时代已经无可挽回地急速离我而去了，并且愈走愈远……无论是白衣飘飘的年代也好，腿毛飘飘的年代也好，我都，再也回不去了。</p>
<p><span style="color: #0000ff;">    （翻稿子翻出的旧作，好几年前的文章了，再看一遍还算有趣，不怕贻笑大方了，贴出来吧。我发现我那几年居然写了好些个小短篇，都忘了给哪儿写的了，居然还有些爱情小说，其酸、其莫名其妙，简直令我自己都感到发指……咳。）</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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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想活命？得嘴硬。</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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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6 Jun 2011 07:26:21 +0000</pubDate>
		<dc:creator>安东</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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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英国萨里郡有位老翁，七十有五，与妻子结婚五十载，恩爱如初，相敬如宾，在当地是著名的佳偶。老翁不幸身罹绝症，自觉命不久矣，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就想着跟老伴儿说说心里话，顺便还忏悔了一下，说自己年轻时太爱妻子，爱屋及乌，顺便连妻子的闺蜜也爱了一下。

    老翁大概以为事情会这样收场：本就是陈年旧事，又属于投案自首，起码能落个坦白从宽的结局吧？再加之自己即将驾鹤，妻子看在这个份上也会原谅他的。

    可叹啊，这老翁白活了七十多年，一点也不了解女人，君不闻西谚有云：“地狱里没有比被蔑视的女人更猛烈的怒火！”敢出轨？而且是跟我最好的朋友？！六十七岁的老太太立即冲冠一怒为红颜，抄起桌上的水果刀刺进了丈夫的胸口——你敢捅别的女人，我就敢捅你！可怜啊，连得了绝症都不能善终。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626/1141/" title="想活命？得嘴硬。">阅读全文——共1253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rel="attachment wp-att-1142"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626/1141/p1077234732/"><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1142" title="杀猪网" src="http://shazhude.net/wp-content/uploads/2011/06/p1077234732.jpg" alt="" width="590" height="392" /></a></p>
<p>    英国萨里郡有位老翁，七十有五，与妻子结婚五十载，恩爱如初，相敬如宾，在当地是著名的佳偶。老翁不幸身罹绝症，自觉命不久矣，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就想着跟老伴儿说说心里话，顺便还忏悔了一下，说自己年轻时太爱妻子，爱屋及乌，顺便连妻子的闺蜜也爱了一下。</p>
<p>    老翁大概以为事情会这样收场：本就是陈年旧事，又属于投案自首，起码能落个坦白从宽的结局吧？再加之自己即将驾鹤，妻子看在这个份上也会原谅他的。</p>
<p>    可叹啊，这老翁白活了七十多年，一点也不了解女人，君不闻西谚有云：“地狱里没有比被蔑视的女人更猛烈的怒火！”敢出轨？而且是跟我最好的朋友？！六十七岁的老太太立即冲冠一怒为红颜，抄起桌上的水果刀刺进了丈夫的胸口——你敢捅别的女人，我就敢捅你！可怜啊，连得了绝症都不能善终。</p>
<p>    这是发生在英国的真人真事，说起来也怪老头名字不好，叫什么不好，叫唯可死夫德（Wexford）——不守夫德，那也唯有一死可谢罪了。</p>
<p>    我们从这个故事学到了什么？第一，女人的妒火比绝症都可怕；第二，出轨这种事，打死都不能说。利特巴尔斯基讲得好哇，“抒情要看对象”，实在憋不住想忏悔，去教堂，别找老婆——这就是神父这个职业为什么会存在的原因之一吧。</p>
<p>    世间从不缺可歌可泣的偷情故事，既有西门庆和潘金莲这样遗臭万年的，也有罗伯特·金凯和弗朗西丝卡这种流芳百世的，为何？虽然大家都是发乎情、止乎非礼，可《廊桥遗梦》里的摄影师与家庭主妇最终高尚地分手，相约来世，境界一下拔高上去了，比起毒杀武大郎的那对亡命鸳鸯，在道德上更能得到受众的认同。你瞧，这就是一个有趣的悖论——中年男女们一方面忙不迭地不顾道德地朝秦暮楚，另一方面又对道德准则亦步亦趋。</p>
<p>    比起悲催的唯可死夫德老翁，扮演罗伯特·金凯的Clint Eastwood名字更吉利一些，明显更适合偷情人士——伊死他捂着。守口如瓶，这绝对是偷情人士的最高准则啊，最好能像《甲方乙方》里的胖厨子一样，甭管苦肉计、美人计，咱就一句话：“打死我也不说！”</p>
<p>    英国女人似乎有杀夫的传统。有一部英国电影叫《保持缄默》（Keeping Mum），女主角是个杀人无数的老太太，做的第一个案子是年轻时把丈夫和情妇二人杀死、分尸、塞到皮箱里带走，被抓获后赢得了“皮箱杀人狂”的美誉。警察讯问她缘何行凶，她平平淡淡地讲：“因为他背着我偷女人。”警察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就为这……你就把他们都杀了，还分尸？！”她振振有词：“那我能怎么办？总不能什么也不做吧？”</p>
<p>    生存环境如此恶劣，英国男人们却依然前赴后继地行驶在偷情的岔道上。多塞特郡——离唯可死夫德老翁被杀的萨里郡不太远——有一家网站，专门教人出轨：“如果你厌倦了自己的配偶而又不想或不能离婚，我们可以帮你找到志趣相投的对象。”这家网站宣称有200万会员，未知真假，不过户外广告倒是很靠谱——海报上，一对情人暧昧相拥，广告语是：“你能保守秘密吗？”直扑本质，上道啊。</p>
<p>    还有一个有趣的细节是，这个广告牌的背后，是一个汽车座椅维修的广告，也算是相得益彰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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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蔡康永拉着刘德华谈甲骨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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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3 Jun 2011 06:37:11 +0000</pubDate>
		<dc:creator>安东</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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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康熙来了]]></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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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看起来自负得要命的人，往往心底里都是自卑的。

    譬如李敖。

    看康熙来了，已经76岁的李敖，已经功成名就的李敖，还不忘一口一句地吹嘘自己，说自己上节目的时候收视率有多高（40多分钟的节目他说了三遍），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文化，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读书多，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娶过一个漂亮老婆……表面的津津乐道，其实是怕别人的不认可，怕被遗忘。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603/1110/" title="蔡康永拉着刘德华谈甲骨文">阅读全文——共793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看起来自负得要命的人，往往心底里都是自卑的。<br />
    譬如李敖。<br />
    看康熙来了，已经76岁的李敖，已经功成名就的李敖，还不忘一口一句地吹嘘自己，说自己上节目的时候收视率有多高（40多分钟的节目他说了三遍），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文化，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读书多，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娶过一个漂亮老婆……表面的津津乐道，其实是怕别人的不认可，怕被遗忘。<br />
    李敖一把年纪了还可以肆无忌惮地说“男人见了小S，全身瘫痪，只有一个地方硬”这种荤段子，这一点其实挺难能可贵。可看了这期节目，还是觉得李敖真是又可恶又可怜。到了这把年纪，这种层次，按他自己的说法，“对美女和美食都没有欲望了”，还是看不透，还在争，就这个气度，就算读书再多、著作等身，也注定成不了什么大师。<br />
    李敖在节目里批评蔡康永和小S，说康熙没有社会责任感，没有深度，只会打屁，这就有些沽名钓誉之嫌了。康熙来了我只是隔三差五地看一下，算不上什么忠实观众，可第一期李敖做嘉宾我看了，也没觉得有什么文化啊？最近这期李敖告诉观众熊猫是除了人唯一会叫床的动物，给观众看了看康熙大帝的画像，这就叫有文化了？拜托，别侮辱文化了。去看康熙的观众难道不就是为了轻松一笑去的？要看伪装有文化的，我们看央视百家讲坛了。<br />
    还是康永说的好：“听说有人在电视里面找深度耶。我好诧异。电视很方便，但很肤浅，在电视里面找深度，太看得起电视了，太看不起电视没出现前的文明史了。何苦看电视找深度啊？为什么不去看书呢？”<br />
    去豆瓣的康熙小组看了看评论，居然还有人认为“李敖是康熙的转折点”，说什么“其实，李敖才是用生命去看康熙的人”。还“用生命去看康熙”，你们不会真以为李敖天天闲的蛋疼守着电视看康熙吧？大陆的孩子们啊，从小被灌输“寓教于乐”，读文章读不出中心思想，看节目看不到教化意义，你们就觉得皮痒是吧？<br />
    那你们去看蔡康永拉着刘德华谈甲骨文吧，不拦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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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朗读者</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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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3 May 2011 05:55:45 +0000</pubDate>
		<dc:creator>安东</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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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旅游卫视有一期关于雪茄的节目，名字就叫《雪茄的故事》，很有意思。其中提到，从1864年至今，每个古巴的卷烟车间都会有一个朗读者，他也是雪茄工人的一员，是其中识字并且声音动听的人，他的工作就是给车间里忙碌工作的工人读书读报，而工人们则每人抽出一点薪水付给朗读者，作为报酬。卷雪茄是一项需要高超手艺但是又极为枯燥的工作，据说在工人干活时，读书、读报能帮助他们集中精力在正在做的事情上。至于朗读的内容，从古典名著到现代小说，从《基督山伯爵》到《达·芬奇密码》，无所不包。当然，由于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每天一早必须要读的，是古巴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机关报《格拉玛报》，相当于中国的《人民日报》。每天聆听朗读，也让这些很少上学的卷烟工人具备了相当的文化水平，而不少著名的古巴雪茄品牌都是以雪茄工人们喜爱的书中的主人公来命名的，比如著名的蒙特·克里斯托（Monte Cristos），就是以基督山伯爵的名字来命名的，至于罗密欧与朱丽叶（Romeo y Julieta），那就更不用提了。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513/1100/" title="朗读者">阅读全文——共693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rel="attachment wp-att-1101"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513/1100/attachment/20091227233712729/"><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1101" title="古巴雪茄车间里的朗读者" src="http://shazhude.net/wp-content/uploads/2011/05/20091227233712729.jpg" alt="" width="400" height="225" /></a></p>
<p>      旅游卫视有一期关于雪茄的节目，名字就叫《雪茄的故事》，很有意思。其中提到，从1864年至今，每个古巴的卷烟车间都会有一个朗读者，他也是雪茄工人的一员，是其中识字并且声音动听的人，他的工作就是给车间里忙碌工作的工人读书读报，而工人们则每人抽出一点薪水付给朗读者，作为报酬。卷雪茄是一项需要高超手艺但是又极为枯燥的工作，据说在工人干活时，读书、读报能帮助他们集中精力在正在做的事情上。至于朗读的内容，从古典名著到现代小说，从《基督山伯爵》到《达·芬奇密码》，无所不包。当然，由于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每天一早必须要读的，是古巴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机关报《格拉玛报》，相当于中国的《人民日报》。每天聆听朗读，也让这些很少上学的卷烟工人具备了相当的文化水平，而不少著名的古巴雪茄品牌都是以雪茄工人们喜爱的书中的主人公来命名的，比如著名的蒙特·克里斯托（Monte Cristos），就是以基督山伯爵的名字来命名的，至于罗密欧与朱丽叶（Romeo y Julieta），那就更不用提了。<br />
      这则纪录片趣味横生，不过也泯灭了我一个美好的幻想。从前一直听说，顶级的古巴雪茄，都是那些十六七岁、情窦初开、风华正茂的古巴混血女郎，在自己的大腿上揉搓出来的。可实际情况则是，车间里，每个雪茄工人面前都有一个特制的木板，雪茄烟都是在那上面搓出来的。至于雪茄工人，男女老少、高矮胖瘦，什么样的都有，妙龄少女当然也有，至于你能不能抽到她们制作的雪茄，恐怕全得凭运气了。最夸张的是，纪录片里有一位大叔，在自己长满腿毛的大腿上搓出一根雪茄来，看得我心惊肉跳，以后再拿到雪茄，第一件事，得先看看上面有没有腿毛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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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海难</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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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1 Jan 2011 05:05:47 +0000</pubDate>
		<dc:creator>安东</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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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克莱夫·卡斯勒的小说《倒转地极》里有条注解，提到一场著名的海难：

      维尔海姆·葛斯特罗夫号（Wilhelm Gustloff，也有翻译成“威廉·古斯特洛夫号”的），原为客轮，设计最大载客量1865人。1945年1月30日从哥廷港出航，最新研究证实当时船上有10582名乘客，包括难民、伤兵、军官、海员等，其中有不少妇女、儿童和老人；当天夜里被前苏联潜艇S-13击沉，共有9343人死于非命，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海难。

      说来惭愧，在这之前，我以为一直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海难是泰坦尼克号呢。百度了一下，找到条稍微详细一点的资料：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121/1005/" title="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海难">阅读全文——共1097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克莱夫·卡斯勒的小说《倒转地极》里有条注解，提到一场著名的海难：<br />
      维尔海姆·葛斯特罗夫号（Wilhelm Gustloff，也有翻译成“威廉·古斯特洛夫号”的），原为客轮，设计最大载客量1865人。1945年1月30日从哥廷港出航，最新研究证实当时船上有10582名乘客，包括难民、伤兵、军官、海员等，其中有不少妇女、儿童和老人；当天夜里被前苏联潜艇S-13击沉，共有9343人死于非命，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海难。<br />
      说来惭愧，在这之前，我以为一直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海难是泰坦尼克号呢。百度了一下，找到条稍微详细一点的资料：<br />
     “威廉·古斯特洛夫”号全长208米、宽23米，排水量2.4万吨，1937年下水，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游轮。1945年，用作大批德国伤兵和难民转移。 <br />
       从当时的登记情况看，这艘核定载客量只有1865人的轮船上竟然搭载了10582人。<br />
      1945年1月30日中午12时20分，4只拖船将“古斯特洛夫”号缓缓拖离哥德哈芬港。30日当晚，“古斯特洛夫”号船舷灯的亮光被苏联波罗的海舰队的S-13号潜艇发现。21时左右，S-13号潜艇向“古斯特洛夫”号3枚鱼雷。伴着剧烈的爆炸声，“古斯特洛夫”号开始倾斜。50分钟后，“古斯特洛夫”号完全没入冰冷刺骨的海水中。事后统计，在这场灾难中，只有1239人脱险，9343人葬身海底。凑巧的是，这一天是威廉·古斯特洛夫50周岁的诞辰，也是希特勒上台12周年纪念日。<br />
     泰坦尼克号大概应该算是“最著名”的海难了。我查了一下，关于遇难人数，众说纷纭：有说1523人的，有说1513人的，还有说836人的。跟前者实在没法比。<br />
     《倒转地极》的小说这样写：<br />
     “载着高华斯和他那个高个子同伴的舢板来到一艘轮船的左舷。那船离码头有数码之遥，以防那些绝望的难民偷偷爬上船。舢板划过船首的时候，教授抬头向上望，船壳的颜色是海军灰，上面用哥特字母印着船号：Wilhelm Gustloff。甲板上降下舷梯，伤员被抬到船上去，接着其他乘客自行爬上去。他们脸上带着如释重负的微笑，口中念念有词，感谢神恩。数日航行之后，就可回到祖辈生息的德国了。<br />
     这些快乐的乘客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们刚刚登上了一座浮动的坟墓。”<br />
     小说我看了三分之一，挺好看，属于很工整的畅销书，用来打发时间再合适不过。不过<a href="https://www.amazon.cn/mn/detailApp?asin=B0011CT0Y8&amp;tag=marlowe&amp;camp=404&amp;creative=2024&amp;linkCode=am1&amp;creativeASIN=B0011CT0Y8&amp;adid=1TAJ97JWJVWGJGFHRWNS&amp;" target="_blank">《倒转地极》</a>只是用这场海难作为小说开始的一个楔子，几笔掠过而已，如果有兴趣，还有一本小说，君特·格拉斯的<a href="https://www.amazon.cn/mn/detailApp?asin=B0018YSNK6&amp;tag=marlowe&amp;camp=404&amp;creative=2024&amp;linkCode=am1&amp;creativeASIN=B0018YSNK6&amp;adid=0VA0PPJ2XW3RSH9TQVQV&amp;" target="_blank">《蟹行》</a> ，完全取材于古斯特洛夫号沉没的真实历史。<br />
     关于这场海难，<a href="http://baike.baidu.com/view/2262226.htm" target="_blank">百度百科</a>有更详细的内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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