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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杀猪网 &#187; [路边社]</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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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拼就一副酒肉肚皮，不可一张酸菜面孔。</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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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仅有的水，无可替代的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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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9 Feb 2012 07:52:36 +0000</pubDate>
		<dc:creator>安东</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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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路内的小说《云中人》里有一个章节叫《Lush》，写的是英国一支名叫Lush的乐队，一九八八年成立，一九九八年解散。虽然“记得这个乐队的人并不多，名字不够响亮，音乐也只是一般的时髦”，并且“在他们很红的时候就已经过气，让人联想到某种好吃但易腐的热带水果”，但这却是小说中的“我”在学生时代最喜欢的一支乐队。

    读过小说，我特地去找来Lush的音乐听了一下，的确很一般，可我又完全理解小说中的“我”的那种狂热。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尤其在少年时代——很容易毫无缘由地疯狂喜欢上一样东西。多年后再回首，或许自己都无法理解当时的热情何来。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shazhude.net/20120229/1326/" title="仅有的水，无可替代的水">阅读全文——共1380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shazhude.net/20120229/1326/ace_of_base_-_1995_the_bridge/" rel="attachment wp-att-1327"><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1327" title="ace_of_base_1995_the_bridge" src="http://shazhude.net/wp-content/uploads/2012/02/ace_of_base_-_1995_the_bridge.jpg" alt="" width="480" height="479" /></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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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bject width="257" height="33" classid="clsid:d27cdb6e-ae6d-11cf-96b8-444553540000" codebase="http://download.macromedia.com/pub/shockwave/cabs/flash/swflash.cab#version=6,0,40,0"><param name="src" value="http://www.xiami.com/widget/230934_1560392/singlePlayer.swf" /><param name="wmode" value="transparent" /><embed width="257" height="33"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src="http://www.xiami.com/widget/230934_1560392/singlePlayer.swf" wmode="transparent" /></object></p>
<p>    路内的小说《云中人》里有一个章节叫《Lush》，写的是英国一支名叫Lush的乐队，一九八八年成立，一九九八年解散。虽然“记得这个乐队的人并不多，名字不够响亮，音乐也只是一般的时髦”，并且“在他们很红的时候就已经过气，让人联想到某种好吃但易腐的热带水果”，但这却是小说中的“我”在学生时代最喜欢的一支乐队。</p>
<p>    读过小说，我特地去找来Lush的音乐听了一下，的确很一般，可我又完全理解小说中的“我”的那种狂热。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尤其在少年时代——很容易毫无缘由地疯狂喜欢上一样东西。多年后再回首，或许自己都无法理解当时的热情何来。</p>
<p>    Lush乐队最棒的一张大碟叫《Lovelife》，可偏偏只有这张专辑是买不到的，“我”跑遍了当地的碟片市场，正版的、盗版的、打口的，翻了个底儿掉，仍是踪迹杳然，仿佛尘埃落入荒漠一样消失掉了。后来在一个摇滚论坛上，有个南京师范大学的女孩告诉“我”，她们学校附近的唱片店有卖的。于是“我”不惜坐着火车，而且是在一月的春运高峰期，义无反顾地跑到了南京。买到唱片后，撕开塑封，塞上耳塞，电吉他和女声轰然而起，那时的满足感，恐怕是难以形容的。</p>
<p>    我相信这一定是路内本人的亲身经历，唯有痴迷过的人，才能如此纤毫毕现地写出个中苦乐。路内在小说里描述这种求之不得、百爪挠心地感觉：</p>
<p><span style="color: #808080;">    “找唱片的心情，平常人很难体会。是一种渴。你需要它就像在吃了毒蘑菇以后需要一杯水，仅有的水，无可替代的水。那阵子只要路过唱片店就会从脑子里跳出&#8217;Lovelife‘的名字，无可救药地钻进去翻弄唱片，十足的变态猎杀者，就纠结在那一个点上。我要她我要她，非她莫属，死而无憾。”</span></p>
<p>    如此似曾相识的感觉，我一下就想起了十几年前的自己。</p>
<p>    1995年我上高一，每天抱着收音机听海外音乐潮，听雀巢咖啡音乐时间，我喜欢上一支名叫Ace Of Base的瑞典乐队，那一年恰好赶上他们发行第二张专辑《The Bridge》，在电台听过之后，喜欢得不得了，我发疯一样满大街地寻找这张专辑，跑遍了中山路、台东的所有音像店，可她就像一个谜，听得着，看不见。那时还没有网络下载这一说，为了能听到专辑里的歌，我只能更加投入地收听电台里的欧美流行音乐节目，偶尔听到一遍《Angel Eyes》或者《Experience Pearls》，便如彩票中奖般地雀跃。那段时间，我甚至做梦都会梦到自己买到了《The Bridge》，醒来后只会愈加渴望。</p>
<p>    终于，在时隔半年之后，我在波螺油子的一家小唱片店里买到了这张专辑，当看到那张熟悉得无以复加的褐色基调的唱片封面出现在货架上，我激动得一阵眩晕，手忙脚乱地掏出十三块钱买下这盘磁带。把磁带放进Walkman，按下Play键，当《Beautiful Life》华丽的前奏响起时，我简直体验到了高潮时才会有的颤栗感。</p>
<p>    十七年之后的今天，听歌方便多了，有了网络，我们再也不需要迈着两条腿走遍街头巷尾的唱片店，可这种便利，也同时意味着仪式感的丧失——没有付出，何以懂得珍惜？我新歌听得不多，偶尔，某个阳光晴好的午后或者万籁俱寂的深夜，我还是会听一遍《The Bridge》，很难得，隔着一个高中生年龄那般长短的光阴，她还是很好听，依然能打动我，能让我想起那一年的清风和雨，苦闷与欢愉；只可惜，我再也不是那个可以为了一张心爱的唱片而跑断腿的懵懂少年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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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在自己房间里的旅行</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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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9 Feb 2012 04:56:28 +0000</pubDate>
		<dc:creator>安东</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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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1790年的春天，27岁的法国人塞维尔·德·梅伊斯特进行了一次长达42天的旅行，后来，他将这次旅行的见闻写成了一本书，名为《我的卧室之旅》。为什么要取这样一个名字？因为这次旅行的全程，都只发生在他的卧室里。

      塞维尔·德·梅伊斯特是一名法国贵族军官，因为一场决斗被判禁足42天，他突发奇想，在自己的卧室里开始了一种别开生面的旅行模式：室内旅行。普通的旅行需要交通、食宿的费用，需要行李，需要各种零零碎碎的物件，而卧室之旅让一切简单起来：你所需要的，只是一件睡衣，和一颗渴求探知的心。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shazhude.net/20120229/1323/" title="在自己房间里的旅行">阅读全文——共1420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shazhude.net/20120229/1323/c1aed31e821769554bf977cd66_560/" rel="attachment wp-att-1324"><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1324" title="卧室之旅" src="http://shazhude.net/wp-content/uploads/2012/02/c1aed31e821769554bf977cd66_560.jpg" alt="" width="560" height="404" /></a></p>
<p>      1790年的春天，27岁的法国人塞维尔·德·梅伊斯特进行了一次长达42天的旅行，后来，他将这次旅行的见闻写成了一本书，名为《我的卧室之旅》。为什么要取这样一个名字？因为这次旅行的全程，都只发生在他的卧室里。</p>
<p>      塞维尔·德·梅伊斯特是一名法国贵族军官，因为一场决斗被判禁足42天，他突发奇想，在自己的卧室里开始了一种别开生面的旅行模式：室内旅行。普通的旅行需要交通、食宿的费用，需要行李，需要各种零零碎碎的物件，而卧室之旅让一切简单起来：你所需要的，只是一件睡衣，和一颗渴求探知的心。</p>
<p>      德·梅伊斯特的旅行既波澜不惊又充满新奇：他锁上门，换上粉红色和蓝色相间的睡衣裤，以旅人而非主人之眼来注视室内的一切。他看到了自己的沙发，赞叹于它高雅的支脚；他看到了自己的床，为床单与睡衣颜色搭配之默契而骄傲。由于心态和角度的变化，每一幅曾经熟稔的画面都让他感到惊奇，就连他的那只叫罗西尼的狗，他的爱人珍妮、他的仆人约安那提，都变得与往日不同。</p>
<p>      这次的旅行经历让他感觉非常满足，以至于八年之后，早已重获自由的他又意犹未尽地进行了第二次旅行，这一次他选择在夜晚出游，通宵达旦地在自己的卧室里游荡，甚至冒险地走到了远至窗台的位置！同样地，他又将冒险经历结集出书，名为《卧室夜游》。</p>
<p>      十八世纪正是西方人在全球疯狂探险的年代，德·梅伊斯特的举动有点反其道而行之的意味。他的哥哥、政治理论家约瑟夫·德·梅伊斯特在介绍弟弟的作品时说：塞维尔的目的并不是要讽刺那些伟大的旅行家英雄般的经历，他只是发现了一种更实际的旅行之道，让那些缺乏勇气或财力不足的人也能一圆旅行梦。有了这种方式，即使最懒惰的人在出发寻找快乐之前也将不会有任何借口犹豫不决，因为这样做既不费钱也不费力。</p>
<p>      这是英国作家阿兰·德波顿在《旅行的艺术》一书中讲过的故事，他在文章里引用了帕斯卡尔《沉思录》里的一句话：“人类不快乐的唯一原因是他不知道如何安静地呆在他的房间里。”德·梅伊斯特是法国贵族，有足够大的卧室来供他玩味，对于平均卧室面积大概只有十几平方米的中国人来说，这种旅行方式恐怕不太适用。可是这并不妨碍我们触类旁通地将该理论扩大化——比如，去你生活或工作的地方周围来一次旅行，如何？</p>
<p>      这让我想起自己。我曾经在青岛海边的一栋建筑里工作，有一段时间，每天坐在电脑前让我的腰椎和颈椎大为不适，于是每天吃过午饭，我都会出去绕着海边走上一圈，这一无心之举竟让我重新发现了这座城市海岸线之美：赭色的礁石、金黄的沙滩、蔚蓝的天与海，还有掩映在绿树丛中的红瓦屋顶，在临海的一间酒店的蓄水池里，居然还养着两只懒洋洋的海豹。与德·梅伊斯特同时代的伟大旅行家亚历山大·冯·洪堡说过：“我被一种不确定的渴望所激励，这种渴望就是从一种令人厌倦的日常生活转向一个奇妙的世界。”其实奇妙的世界并不一定在远方，问题是：我们可曾用心观察过身边的一切？</p>
<p>      在德·梅伊斯特卧室旅行80年后，尼采读了他的著作并大加赞赏：有些人知道如何利用他们日常生活中平淡无奇的经验，使自己成为沃土，在这片沃土上每年能结出三次果实，而其他一些人则只会逐命运之流，就像一个软木塞一样在上面漂来漂去。我们会把人分为两类：一种人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另一种人则化神奇为腐朽，绝大部分人是后者，前者则为数寥寥。</p>
<p>      怎么样，准备一件粉红色和蓝色相间的睡衣，开始一次属于自己的卧室之旅吧？别被尼采看扁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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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胸大有福</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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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5 Feb 2012 16:00:03 +0000</pubDate>
		<dc:creator>安东</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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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当韦恩斯兄弟在电影《惊声尖笑》里安排那个用乳房里的硅胶挡住杀人狂的匕首、从而死里逃生的女性角色时，恐怕不会想到，丰胸的硅胶真的会有救命的本事。都说耳朵大有福，其实事实一再证明：胸大有福才是真的。

    据澳大利亚的《每日电讯报》报道，32岁的巴西女模特谢伊拉·赫尔谢伊参加完一个派对后，醉酒驾车回家，途中汽车失控撞上一棵大树，由于车速很快，整辆车的前半部撞得稀烂，而驾车的谢伊拉居然奇迹般的毫发无伤，原因是填充在她乳房里的硅胶起了缓冲作用，保护了内脏免受伤害。

    动物学家戴斯蒙德·莫里斯在他的著作《裸女》里讲：人类女性的胸部在生物学上拥有双重功能，其一是“养育功能”，另一个则是“性功能”。连博学的莫里斯大概都没能想到，经过填充的女性的乳房还有第三种功能：救命功能。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shazhude.net/20120216/1319/" title="胸大有福">阅读全文——共1336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shazhude.net/20120216/1319/p731680279/" rel="attachment wp-att-1320"><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1320" title="胸大有福" src="http://shazhude.net/wp-content/uploads/2012/02/p731680279.jpg" alt="" width="600" height="432" /></a></p>
<p>    当韦恩斯兄弟在电影《惊声尖笑》里安排那个用乳房里的硅胶挡住杀人狂的匕首、从而死里逃生的女性角色时，恐怕不会想到，丰胸的硅胶真的会有救命的本事。都说耳朵大有福，其实事实一再证明：胸大有福才是真的。</p>
<p>    据澳大利亚的《每日电讯报》报道，32岁的巴西女模特谢伊拉·赫尔谢伊参加完一个派对后，醉酒驾车回家，途中汽车失控撞上一棵大树，由于车速很快，整辆车的前半部撞得稀烂，而驾车的谢伊拉居然奇迹般的毫发无伤，原因是填充在她乳房里的硅胶起了缓冲作用，保护了内脏免受伤害。</p>
<p>    动物学家戴斯蒙德·莫里斯在他的著作《裸女》里讲：人类女性的胸部在生物学上拥有双重功能，其一是“养育功能”，另一个则是“性功能”。连博学的莫里斯大概都没能想到，经过填充的女性的乳房还有第三种功能：救命功能。</p>
<p>    在谢伊拉车祸事件前两年，45岁的美国女护士莉迪亚·卡兰扎同样被胸前的硅胶救过一命。莉迪亚上班时，同事的丈夫因家变而手持半自动步枪闯入诊所，在射杀了自己的妻子后，丧心病狂的他举枪四处扫射。莉迪亚右臂中枪，躺在地上装死，不料凶徒并不放过她，近距离瞄准她的心脏又补了一枪。本以为自己死定了的莉迪亚后来居然幸存了下来——乳房里的硅胶不仅减缓了那颗致命的子弹的速度，还轻微地改变了子弹的方向，从而使子弹错过了她的心脏。</p>
<p>    胸大有福的谢伊拉和莉迪亚共同之处在于：她们的乳房都不是天生的，而真正把她们从死神身边拉回的，也并非乳房，而是乳房的好基友——硅胶。莉迪亚四十多岁时去做了隆胸手术，把自己的胸部从B罩杯增大到D罩杯，被硅胶救下之后，深谙隆胸妙处的她决定再次接受手术，与恩人不离不弃。谢伊拉更是个隆胸狂人，甚至曾经创造过世界上最大人造乳房的记录，注册进她胸部的硅胶液体多达4300CC，在车祸发生时，她的罩杯达到了惊人的38K！</p>
<p>    隆胸手术兴起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从1963年得克萨斯的整容专家们完成了第一例植入硅胶的隆胸手术起，每年都会有多达十万名女性接受此类手术，仅在美国，接受过这项手术的女性就有一两百万人。不过近几年，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再次接受胸部手术，把植入胸部的硅胶取出来，健康是一个原因，女权主义者的说法是：我们要通过自己的真实个性、而不是靠胸部的尺码去觅得如意郎君。可更多的女人们公开承认：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硅胶已经达成了它们的历史使命——既然已经找到了称心如意的终身伴侣，又何苦每天在胸前挂那么多累赘呢？不知道在看了谢伊拉和莉迪亚的经历后，想要缩胸的女性们是否会改变主意？</p>
<p>    胸大有福似乎只是女人们的福利，作为男人，开车或上班的时候在胸前挂两个篮球未免有碍观瞻。好在上帝是公平的，他没有给男人大胸部，却给了男人一个容易发福的肚子。的确，大肚腩在视觉上缺乏美感，即便有人在自己的T恤衫上印上“这可不是什么‘啤酒肚’，而是为一部做爱机器配备的油箱！”这样的口号，也改变不了遭人鄙视的境遇。可凡事有利弊，英国一名43岁的酒吧老板，被喝醉的酒客用一把7.6厘米长的刀子捅进腹部，送进医院后医生发现，由于马丁硕大的啤酒肚内的脂肪对尖刀起了抵挡作用，导致这把利刃没有捅到脾脏等重要器官。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比起胸大有福，肚大有福更胜一筹——毕竟，这肚子是纯天然的啊，可没有硅胶在里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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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手写情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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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3 Feb 2012 15:32:03 +0000</pubDate>
		<dc:creator>安东</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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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张学友有首歌，歌词是“你带着他唯一写过的情书，想证明当初爱得并不糊涂”。如果能见到歌里面的姑娘，我想告诉她：你当初爱得绝对并不糊涂——这年头，告白的方式千千万，可是有几人会有幸收到手写的情书呢？要知道，这是近乎绝迹的示爱方法了。

    手写情书，是前电子时代留给我们的最珍贵的遗产——即便笔迹拙劣、即便通篇只是格言和诗歌的摘抄，可捧读时，似乎能听到对方那砰砰作响的心跳，那么远，又这么近。时至今日，情书早已变成书写界里的古董业：谁都知道它的美好，却只能一遍遍地摩挲旧日光华，是早已停止生产的了。当下的书写热点从博客变成了微博，便是用键盘敲字，亦是愈少愈好；用来手写的，只剩下信用卡账单上自己的签名，遑论书信？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shazhude.net/20120213/1316/" title="手写情书">阅读全文——共1862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shazhude.net/20120213/1316/2583772937_b209546326/" rel="attachment wp-att-1317"><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1317" title="情书" src="http://shazhude.net/wp-content/uploads/2012/02/2583772937_b209546326.jpg" alt="" width="500" height="375" /></a></p>
<p>    张学友有首歌，歌词是“你带着他唯一写过的情书，想证明当初爱得并不糊涂”。如果能见到歌里面的姑娘，我想告诉她：你当初爱得绝对并不糊涂——这年头，告白的方式千千万，可是有几人会有幸收到手写的情书呢？要知道，这是近乎绝迹的示爱方法了。</p>
<p>    手写情书，是前电子时代留给我们的最珍贵的遗产——即便笔迹拙劣、即便通篇只是格言和诗歌的摘抄，可捧读时，似乎能听到对方那砰砰作响的心跳，那么远，又这么近。时至今日，情书早已变成书写界里的古董业：谁都知道它的美好，却只能一遍遍地摩挲旧日光华，是早已停止生产的了。当下的书写热点从博客变成了微博，便是用键盘敲字，亦是愈少愈好；用来手写的，只剩下信用卡账单上自己的签名，遑论书信？</p>
<p>    告白的历史，与爱情等长；情书的历史，与文字同寿。如今情书虽然式微，可拂去岁月蒙上的灰尘，那一句句温暖的情话仍在熠熠生辉。情书虽也叫“书”，却与大量印刷的“书”不同：每一封情书都是孤本，这是情书的意义。而每一封情书又都不可避免地折射着时代的印记，这也是情书的意义。</p>
<p>    袁枚在《随园诗话》里写过一个关于情书的故事。有个叫郭晖的小伙子，给远方的娇妻寄去一封情书，信笺内只有一张白纸，不着一字。妻子心领神会地嫣然一笑，提笔在素笺上写道：“碧纱窗前启缄封，尺纸从头彻尾空。应是仙郎怀别恨，忆人全在不言中。”这是典型的中国古代情书：含蓄、典雅，不着一字，尽得风流。</p>
<p>    情书的最大特点是私隐性，即便有名家的情书结集出版，可在写作时，是只考虑收信人的。所以可以肆无忌惮，口无遮拦，其中的痴、傻、肉麻、撒娇，让第三者读来要掉一地鸡皮疙瘩。五四时期的情书正是这一风格的代表，其时正值思想解放，中国人压抑了两千年热情井喷般地爆发出来，文人自然是风潮引领者。</p>
<p>    “啊我的龙，这时候你睡熟了没有？你的呼吸调匀了没有？你的灵魂暂时平安了没有？你知不知道你的爱正在含着两眼热泪，在这深夜里和你说话，想你，疼你，安慰你，爱你？……龙呀，你应当知道我是怎样的爱你；你占有我的爱，我的灵，我的肉，我的‘整个儿’永远在我爱的身旁放置着，永久的缠绕着。”这是徐志摩写给陆小曼的情书，据说当他的情书集《爱眉小札》出版后，其肉麻程度，连许多自认为开放新潮的人都觉得脸红。</p>
<p>    生于五四前后的冯亦代也继承了这种文风，八十岁与黄宗英结婚时，两人写了五百多封情书，其中的一封是这样写的：“拆开一看，你那张照片。天呀！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美丽的胴体，那样的光泽四射，我真想一口水把你吞了。小生何幸，老来还得到这样的艳福，我一定要吻遍你的全身，向你感谢。”同姓冯的后辈冯唐写《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算不得什么，像冯老这样八十岁给他一个姑娘，他还能如此热烈地去爱，才是真性情。怪不得有人说，老年人恋爱就像老房子着火，一发不可收拾。</p>
<p>    这一时期还诞生了堪称情书史上最佳样本之一的作品，出自沈从文之手：“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乡下人”沈从文写了一封极小资的情书，也就此俘获北大美女张兆和的芳心。</p>
<p>    上世纪八十年代是诗歌的黄金时代，你如果能写一手好诗，比现在的富二代还要受追捧。恰好的，那段时间也是情书最后的辉煌期，写有诗歌的情书简直就是爱情必备的敲门砖，是攻陷对方壁垒的利器。顺理成章地，多少人开始摘抄汪国真的诗歌作为情书内容，就是类似“总有些这样的时候/正是为了爱/才悄悄躲开/躲开的是身影/躲不开的/却是那份/默默的情怀”这种深入浅出型的，现在看来稚嫩，当时却火得一塌糊涂。</p>
<p>    情书之美，不在辞藻华丽，在于其仪式感。未曾经历过书信时代的年轻人很难想象那一整套程序：信纸的样式、墨水的颜色，都要精挑细选；提笔前字字句句的斟酌，书写时一笔一划的认真，然后落款署名、装信封、贴邮票——甚至连邮票的贴法都有讲究！最后投进邮筒，满怀希冀地憧憬心上人何时会收到，阅读时会是怎么样的心情，又会何时寄来回信……与电邮相比，缓慢又繁琐，可正因为此，却折射出一个人对爱情的耐心与虔诚。</p>
<p>    手写情书有一种充满古典韵味的美。文学作品和电影里常有这样的场景：写情书的人流下思念的泪水，浸染了字迹；读情书的人轻抚信纸上那泪水干了之后的褶皱，红了眼眶。此时虽隔千里，却也是心心相印。甚至连分手时都有一种悲情的美：你可以选择保留对方的情书作为纪念，可以将情书退还给对方以示决绝，甚至可以含泪烧掉情书，升腾的火光，像是烧掉了心里的一个角落。现在呢？一个删除键就足以说再见。快餐时代，不但告白单调，连分手都没了味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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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贵姓啊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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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6 Feb 2012 15:55:16 +0000</pubDate>
		<dc:creator>安东</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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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曾有钱商问丰子恺贵姓，答曰姓丰，怕钱商不知何字，补充说：咸丰的丰。钱商茫然。丰子恺又说：就是五谷丰登的丰。仍是茫然。丰子恺没办法，把字写在手上给钱商看，钱商恍然大悟：哦，原来是汇丰银行的丰。丰子恺又咸又登掉了半天书袋，抵不上一个银行招牌，他由此大悟：汇丰比咸丰时髦，比五谷通用。此后再有人问，他便一律改说“汇丰的丰”了。

    初次谋面，免不了要互询姓氏，像我姓“张”这种俗姓，说起来就比较简单，最多解释一下是弓长张还是立早章。姓李的更方便，连弓长李还是立早李都不会有人问，即便有人问，也可以对答一句“岂有此李”。而有些不太常见或谐音过多的姓氏，就不太好说明了。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shazhude.net/20120206/1302/" title="贵姓啊你？">阅读全文——共1348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曾有钱商问丰子恺贵姓，答曰姓丰，怕钱商不知何字，补充说：咸丰的丰。钱商茫然。丰子恺又说：就是五谷丰登的丰。仍是茫然。丰子恺没办法，把字写在手上给钱商看，钱商恍然大悟：哦，原来是汇丰银行的丰。丰子恺又咸又登掉了半天书袋，抵不上一个银行招牌，他由此大悟：汇丰比咸丰时髦，比五谷通用。此后再有人问，他便一律改说“汇丰的丰”了。</p>
<p>    初次谋面，免不了要互询姓氏，像我姓“张”这种俗姓，说起来就比较简单，最多解释一下是弓长张还是立早章。姓李的更方便，连弓长李还是立早李都不会有人问，即便有人问，也可以对答一句“岂有此李”。而有些不太常见或谐音过多的姓氏，就不太好说明了。</p>
<p>    有朋友姓魏，人问贵姓，他一概答曰：魏国的魏。其实魏国之外另有卫国，这么回答很容易被人搞混。我建议：你就说“魏忠贤”的“魏”嘛，这样就不会弄错了。不料他誓死不从，唉，祖辈出了个名人也不懂得利用一下，儒子不可教也。后来读小宝的随笔，有一篇《魏三爷》，写的是台湾新闻界的大才子魏景蒙，魏三爷常说：把“魏”字拆开，是一千八百个女鬼，我一生要和这一千八百个女鬼纠缠。我把这个故事讲给魏姓朋友听：你看，拆了字，既显得你有文化，又暗示你命多桃花，一举两得啊！他很开心，之后与人见面便自我介绍：我姓魏，一千八百个女鬼那个魏！常常吓人一跳，不久就得了个很威风的绰号，叫“女鬼”。</p>
<p>    朋友曲大熊有一项科研成果，他发现但凡姓施的人在介绍自己时，百分之百会说“施耐庵的施”，至少在他认识的人中，尚无例外。他感慨：太单调了嘛！我问他：那你怎么介绍自己姓什么？他嘿嘿一笑：我都说是“兰陵二曲”的“曲”！——这一听就是酒鬼嘛！我讽刺他：那是因为你们姓曲的没有名人！他不服：怎么没有！然后搜肠刮肚，想出个踢球的曲圣卿来。照这么说姓施的名人就更多啦，什么施拉普纳、施魏因施泰格、施梅切尔，都是老施家的人才啊！当然，最后那位曼联传奇门将，姓舒的大概也会把他列入族谱的。</p>
<p>    言及自己的姓氏，用本姓名人来介绍是种习惯，一来耳熟能详，二来无限荣光。只是名人归名人，还是有选择性的：比如姓潘的男人，大概宁说是潘安、潘石屹、潘玮柏的潘，也不会说是潘长江的潘；而潘姓的女人，是绝对打死也不会说自己是姓潘金莲的潘的了。</p>
<p>    也有舍近求远的。曾有同学姓沙，自我介绍时从不说是沙和尚的沙，而说是“莎朗·斯通的莎去掉草字头”。如此拗口，都是我的错，悔不该大学开学第二天我就领他去录像厅看了莎朗·斯通主演的《本能》，他就是从那时起落下的病根。大学毕业多年后再见，他已是某公司老总，我开玩笑地问他：沙总贵姓？答曰：姓沙，小野丽莎的莎去掉草字头。得，看来病虽没好，可品位有所提升。</p>
<p>    最尴尬的是遇见姓焦的人，问完贵姓，对方说着尴尬，问的人听着也尴尬。通常他们会说“焦裕禄的焦”，或者干脆去掉“姓”字，简练答曰：焦。也有实心眼的。曾经有过一个同事，姓焦，南方人，口齿还不太清晰。经常有同事坏坏地问他：贵姓啊？他有板有眼地回答：免贵姓焦。同事就装作没听清的样子：噢，免费性交？对吧？——太坏了。</p>
<p>    朋友大姿认识一位姓焦的老师，见面不多，为防自己忘记，她用联想记忆法记住“性交”二字。有次猛然间打了个照面，她一激动，联想记忆法出错，直接喊成了“性老师你好”。对方估计少不了要耿耿于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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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酒游</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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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6 Sep 2011 06:46:58 +0000</pubDate>
		<dc:creator>安东</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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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冯光远写过一篇文章，叫《坐游台北》——游台北的方式至少有五千种，他偏偏要介绍那第五千零一种：坐游。所谓“坐游”，说起来简单，做起来更简单：手拎小板凳一个，到台北那几个被公认一定得去的景点，坐下，然后感受。这种举止，与其说是旅行方式，莫若说是行为艺术更恰当一些。但旅行本就是很私人化的娱乐，又何必受条条框框的限制？完全可以随心所欲，自出机杼。

    长居于啤酒之城青岛，我们几个朋友便自创一种与酒有关的旅行方式，曰之“酒游”。何为酒游？拿我一个大哥来举例吧。大哥叫亚林，文化人一枚，经营着青岛最具品位的独立书店，此人嗜酒，尤喜啤酒。前不久大哥去老挝旅游，中间我忍不住思念，打电话问候大哥，本想听听老挝的风土人情、气候人文什么的，不料大哥张口就说：“老挝的啤酒好哇！”之后的几分钟对话，尽是大哥在评点老挝啤酒，从口感、价格，直谈到酒精含量、麦芽糖浓度，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酒文化课程，一直到挂电话，我也没听他说过一句啤酒之外的事情。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926/1234/" title="酒游">阅读全文——共1527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冯光远写过一篇文章，叫《坐游台北》——游台北的方式至少有五千种，他偏偏要介绍那第五千零一种：坐游。所谓“坐游”，说起来简单，做起来更简单：手拎小板凳一个，到台北那几个被公认一定得去的景点，坐下，然后感受。这种举止，与其说是旅行方式，莫若说是行为艺术更恰当一些。但旅行本就是很私人化的娱乐，又何必受条条框框的限制？完全可以随心所欲，自出机杼。</p>
<p>    长居于啤酒之城青岛，我们几个朋友便自创一种与酒有关的旅行方式，曰之“酒游”。何为酒游？拿我一个大哥来举例吧。大哥叫亚林，文化人一枚，经营着青岛最具品位的独立书店，此人嗜酒，尤喜啤酒。前不久大哥去老挝旅游，中间我忍不住思念，打电话问候大哥，本想听听老挝的风土人情、气候人文什么的，不料大哥张口就说：“老挝的啤酒好哇！”之后的几分钟对话，尽是大哥在评点老挝啤酒，从口感、价格，直谈到酒精含量、麦芽糖浓度，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酒文化课程，一直到挂电话，我也没听他说过一句啤酒之外的事情。</p>
<p>    大哥这属于去异地品酒，喝一杯换一个地方，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专拿群众啤酒喝。此外另有一种酒游，乃是自备酒水出游。我有个好友，名叫小咸，文艺青年一枚，经营着一家口碑与口味都堪称上乘的面馆。有一年五一节假期，他突发奇想，约我一同旅游，说是要去一个花不香鸟不语鸡不飞狗不跳兔子不拉屎而且连电都没通的村子住上几天，看看星空，听听虫鸣。临出发前他告诉我：什么也别带，背几件衣服出发就行！我不放心，担心去了那个不通电的小村子，晚上黑灯瞎火连书都没法看，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总不能两个老爷们大眼瞪小眼吧？于是偷偷塞了几瓶牛栏山二锅头，几瓶红星二锅头。在长途汽车站一见面我傻眼了：这个家伙，让我什么也别带，他倒好，拎了一个巨大无比连原子弹都能塞进去的背包，里面不但有各种小吃，居然还有各色白酒、啤酒，直装了个盆满钵溢，最夸张的是，他连喝酒的杯子都带着！我一边偷乐一边给大哥亚林发短信，大哥鼻子都气歪了：“你们这是出去旅游还是出去喝酒的啊？！”大哥太健忘了，其实他比我们过分多了：一个人从成都旅游回来，上火车的时候什么土特产也没带，就买了十几瓶啤酒背在包里（也不嫌沉！），自斟自饮，近40个小时的旅程，倏忽而过。</p>
<p>    事实证明，小咸的举动是正确的。话说那天上午，我们九点从青岛出发，两个小时之后……我们还在青岛！交通拥堵得简直让人炸肺。小咸按捺不住了，在自己的背包里摸了半天，掏出一只烧鸡来：“咱喝吧？”呃……说来惭愧，车还没出青岛呢，我们俩就一人一个小二，一人半拉烧鸡，喝上了。二两酒下肚，眼前的世界顿时美好起来，堵车的懊恼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也。</p>
<p>    携酒出游，我们玩过好多次。近处去过崂山，在山里包个农家院，吹着山风，畅饮一番，一枕黑甜之后，次日爬山观海，激扬文字，两不耽搁。远处去过北京——这一次比较壮观，我们一行五人，包了一辆商务车，拉着两箱青岛梭蟹，一桶原浆啤酒，一百瓶青岛啤酒，浩浩荡荡杀往京城，赏玩之余，又得两场大醉，算是买一送一。</p>
<p>    遥想数十载前，国立青岛大学以校长杨振声为首的“酒中八仙”也有类似壮举，他们自称“酒压胶济一带，拳打南北二京”，时常结伙远征，去济南、北京或南京喝酒，算起来，当是我们“酒游”一派的前辈。要说酒游派的创始人，当属魏晋名士刘伶，成日抱一壶酒、坐着鹿车到处晃悠，后面跟一个背铁锨的家童，刘伶对家童的吩咐只有四个字：“死便埋我。”这种境界，却是我等后辈万万学不来的。</p>
<p>    喝酒和旅游到底有没有关系？其实还真有。君不见每逢长假降至，股市总会一片低迷，而此时救市的股票，永远是旅游与酒类两种。据说俄罗斯前总统叶利钦退休之后，最大的两个爱好便是喝酒与旅游，而照我们看来，其实这两种爱好完全可以合二为一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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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择一城而终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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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7 Sep 2011 08:34:49 +0000</pubDate>
		<dc:creator>安东</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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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许是年岁渐长，又或是渴望安顿，朋友们近些时候酒酣耳热闲聊时，话题已从去哪里旅行、到哪里流浪变成了另一个：如果让你择一城而终老，你会选哪里？这看似靠谱的话题其实也是一个伪命题：前提是可以不考虑金钱、不考虑工作、不考虑家人，仅以喜好论。

    在这个比胖子减肥后的腰带还要宽松的假设下，我们眉飞色舞、指点江山，一帮在青岛一家破落的啤酒屋里吃着五块钱一盘的盐水花生、喝着两块钱一斤的散啤的穷光蛋，瞬间就天各一方，分头去全世界最美丽最奢华的地方定居了：有去意大利科莫湖畔的，有去西班牙马洛卡岛的，有去荷兰羊角村的，还有去纽约东78街的，最不济的一个也在杭州西湖旁边搞了栋别墅。此时只听一人悠然说道：“我要去乳山。”我们大吃一惊之余深表钦佩：一群妄想狂里，难得有一个清醒的实干家啊！却听他又补充道：“我要去乳山买上十几二十个海岛，一个岛住腻了就换一个……”实在让人汗颜——怪不得能坐到一起喝酒呢，原来都是一丘之貉。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917/1216/" title="择一城而终老">阅读全文——共1319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917/1216/attachment/111/" rel="attachment wp-att-1217"><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1217" title="青岛 夕阳" src="http://shazhude.net/wp-content/uploads/2011/09/111.jpg" alt="" width="600" height="400" /></a></p>
<p>    许是年岁渐长，又或是渴望安顿，朋友们近些时候酒酣耳热闲聊时，话题已从去哪里旅行、到哪里流浪变成了另一个：如果让你择一城而终老，你会选哪里？这看似靠谱的话题其实也是一个伪命题：前提是可以不考虑金钱、不考虑工作、不考虑家人，仅以喜好论。</p>
<p>    在这个比胖子减肥后的腰带还要宽松的假设下，我们眉飞色舞、指点江山，一帮在青岛一家破落的啤酒屋里吃着五块钱一盘的盐水花生、喝着两块钱一斤的散啤的穷光蛋，瞬间就天各一方，分头去全世界最美丽最奢华的地方定居了：有去意大利科莫湖畔的，有去西班牙马洛卡岛的，有去荷兰羊角村的，还有去纽约东78街的，最不济的一个也在杭州西湖旁边搞了栋别墅。此时只听一人悠然说道：“我要去乳山。”我们大吃一惊之余深表钦佩：一群妄想狂里，难得有一个清醒的实干家啊！却听他又补充道：“我要去乳山买上十几二十个海岛，一个岛住腻了就换一个……”实在让人汗颜——怪不得能坐到一起喝酒呢，原来都是一丘之貉。</p>
<p>    冯唐有一篇文章，名字便叫《择一城而终老》，他对终老之地的要求只有两个字——丰富。这两个字，说来易，找来难。一是时间上的丰富，方圆十几里，有六世达赖几百年前坐看美女如月的酒馆，也有昨天才为青藏线建成的火车站和洗手间；二是空间上的丰富，不要全部大屋顶建筑外墙上贴石膏花瓶，也不要全是后现代极简主义；三是要便捷，不管是小便大酒，寄情人卡买猪头肉，敲寡妇门挖绝后坟，走路十几分钟或者最多骑车半个小时内全都解决；四是人的丰富，五胡杂处，万邦来朝，劳模和人渣，清华理科生和地铁歌手，刘胡兰和刘亦菲，刘翔和刘罗锅，百花齐放，万紫千红。如此筛选下来，上海历史不够长、古巴不够自由、香港没有朋友、纽约吃不到正宗的中国菜，到最后，筛网里剩下的竟是北京。冯唐说了：“北京虽然已经不适合人类居住，但是还适合我思考，还能让我混吃等死，灵魂不太烦闷。”听着多少还是有些觅而不得的无奈在里头。</p>
<p>    无独有偶，大导演胡金铨聊到这个话题时也提起过北京。他在散文《他乡与故乡》里写：“有这么个说法：世界上有两个都市是‘流沙’，就是北京和巴黎；只要你在这两地方住上几年，就不想搬了。说北京和巴黎像‘流沙’，是形容这两个都市迷人的地方，要慢慢地体会，时间长了，你就爱上她了。越陷越深，终于老死斯土。”冯唐大约就是这么中毒的吧？但是胡金铨本人却未沉溺，他又写：“这种说法是对‘外地人’而言，像我这种在北京土生士长的人，并没有这种感觉，而且很厌倦那种死气沉沉的环境，时时想冲出去。”后来他终于冲出去，去了香港，去了洛杉矶，最终在落魄不得志中于洛杉矶驾鹤西去，也不知这是否是他心目中可以老死斯土之地？或许是吧，因为毕竟有阿城和李欧梵这样的朋友可以萍聚、喝酒、闲聊。</p>
<p>    后来我又在网上拿这个问题考一个外地朋友，她回答说：“青岛。”我失笑，问她为什么。她很认真地说：“因为青岛是中国最美的城市。”这还真是个“围城”理论，让我这个身居青岛却动辄就想往外跑的家伙情何以堪。要么有人说呢：旅行，就是从自己玩腻的地方去往别人玩腻的地方。</p>
<p>    她最后又补充了一句，将这次“闲聊”升华到了“对话”的高度：“其实哪里有朋友，哪里就是可以老于斯、终于斯的地方。”这话说得很古龙，我很喜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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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学海底捞？不如学个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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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8 Sep 2011 17:12:4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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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广袤的非洲草原上，野牛是最常见也是数量最多的动物之一，与水牛、黄牛——它那些已被驯服的表兄表妹们——不同，非洲野牛以脾气暴烈著称，像个火药桶，一点就爆，“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样的赞誉明显不是献给它的。

    从经营的角度说，这种客户是最难伺候的：挑剔、不讲理、难以沟通、有暴力倾向。但是就是有人不信这个邪，俗话说：没有难缠的客户，只有不到位的服务。到底是不是这样呢？还真是。非洲野牛群落长期接受牛椋鸟集团公司提供的休闲放松服务，由于态度和蔼、服务周到、收费合理，居然让喜怒无常的野牛们也心服口服，双方建立了长期而友好的合作，只要有野牛出没的地方，就能看到这种红嘴小鸟忙碌不停的身影，它们站在野牛背上，啄食野牛身上的昆虫、虱子和皮屑，为野牛驱赶蚊虫、清洁卫生。而平素里动辄便要怒发冲冠的野牛，此时则像一个敦厚的长者，任由一帮叽叽喳喳的孩子在自己的身边跑来跑去。用服务感动顾客，牛椋鸟做到了。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909/1213/" title="学海底捞？不如学个鸟">阅读全文——共2510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909/1213/otcxc/" rel="attachment wp-att-1214"><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1214" title="牛椋鸟" src="http://shazhude.net/wp-content/uploads/2011/09/otCxC.jpg" alt="" width="600" height="414" /></a></p>
<p>    广袤的非洲草原上，野牛是最常见也是数量最多的动物之一，与水牛、黄牛——它那些已被驯服的表兄表妹们——不同，非洲野牛以脾气暴烈著称，像个火药桶，一点就爆，“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样的赞誉明显不是献给它的。</p>
<p>    从经营的角度说，这种客户是最难伺候的：挑剔、不讲理、难以沟通、有暴力倾向。但是就是有人不信这个邪，俗话说：没有难缠的客户，只有不到位的服务。到底是不是这样呢？还真是。非洲野牛群落长期接受牛椋鸟集团公司提供的休闲放松服务，由于态度和蔼、服务周到、收费合理，居然让喜怒无常的野牛们也心服口服，双方建立了长期而友好的合作，只要有野牛出没的地方，就能看到这种红嘴小鸟忙碌不停的身影，它们站在野牛背上，啄食野牛身上的昆虫、虱子和皮屑，为野牛驱赶蚊虫、清洁卫生。而平素里动辄便要怒发冲冠的野牛，此时则像一个敦厚的长者，任由一帮叽叽喳喳的孩子在自己的身边跑来跑去。用服务感动顾客，牛椋鸟做到了。</p>
<p>    中国以优质服务起家的企业，比较著名的是海底捞。前段时间，有好几本书都是研究海底捞的成功模式的，有一本书叫《海底捞你学不会》，还有一本书叫《海底捞你学得会》，让人看了眼晕，就像报纸的养生版一会儿说生命在于运动，一会儿说生命在于静养一样，说者不知所云，听者不知所措。海底捞咱们能不能学得会暂且放下不管，倒是牛椋鸟集团公司的经营模式，完全是可以借鉴的。</p>
<p>    为大型哺乳类动物提供休闲放松服务，由来已久，要是深究的话，这项业务从侏罗纪时代就已存在，当时开创这个业务的是蛙嘴龙，它们一生跟在庞大的草食性恐龙身边，以吃后者身上的昆虫为生——既赚到了生存的口粮，又因为帮大型恐龙消灭蚊虫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扩大了客户群，双方各取所需，合作得很是愉快。自此以后，这项服务被许多动物模仿，被称为动物界的“共生现象”。</p>
<p>    但是，伟大的摇滚乐手慕容晓晓说了：“服务不是你想做，想做就能做。”服务业总是充满艰辛和委屈的，尤其在弱肉强食的动物界，从事服务业，绝对是与狼共舞的行当，动辄便有丧命之危。所以，能在这一行出人头地的，都是把“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这八个字当文身刻在背后的。举几个例子说吧：为鳄鱼提供清洁牙齿服务的燕千鸟，工作地点就在鳄鱼的血盆大口里，一旦客户不满意，不用投诉，嘴巴一闭，你就从服务员变成晚餐了；还有，为鲨鱼提供皮肤护理工作的鮣鱼，与海中霸主贴身而居，稍有不慎，立即沦为口中食。所以，在动物界从事服务行业，必须细致周到，谨小慎微，每一个成功的案例，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在里头。牛椋鸟集团能以服务业称雄非洲，肯定是有绝活儿的。</p>
<p>    先来简单了解一下牛椋鸟。牛椋鸟的中文名字……当然就叫牛椋鸟，不过英文名字可不是叫Niuliangniao，而是Oxpeckers，字义就很好理解，就是栖息在牛身上的鸟，有人根据它的英文名字，给它取了艺名叫“啄牛鸟”，也算形象。牛椋鸟遍布整个非洲，基本是有大型食草哺乳动物的地方就有它们的存在，它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停在这些皮厚毛多的大家伙身上，通过其扁平的喙，帮助这些食草动物整理毛发，挑出其中的跳蚤、虱子、吸血苍蝇、或者皮上的蜱虫，然后吃掉，堪称哺乳动物的保健医和美容师。毕竟，这些动物要么是单身汉，没有老婆，即便有老婆，也是单纯的性关系，极少能互相照料起居、卫生，此时，牛椋鸟的存在就极为必要了。</p>
<p>    这里所说的是行业存在的必要性，一个企业的成功，除了市场需求，还得有其独到之处。那么牛椋鸟集团的成功之道是什么呢？</p>
<p>    首先，效率高。一只牛椋鸟一天可以吃掉100只吸血虱子和1.3万只幼虫，这是何等惊人的工作量！换算成人类的食物来类比，就算你一天能吃掉100个饺子，可谁能吃光1.3万粒米饭呢？</p>
<p>    其次，分工明确。一群牛椋鸟在工作之前，先要聚集到客户的背上，叽叽喳喳像是开会一般讨论一会儿，然后按照分工，各自飞赴客户身体的不同部位，从头、眼、耳、鼻、嘴到皮毛逐一清理。</p>
<p>    第三，服务周到。牛椋鸟每天在客户身上来回飞翔攀爬，不辞辛劳，不放过一个卫生死角，寻找每一寸身体里的“食物”。比起这种精益求精的态度，我们的服务业从业者，怕是只有高山仰止的份儿了。</p>
<p>    第四，还有额外服务哦。对于食草类动物的客户，牛椋鸟还免费提供报警功能，一旦有大型猎食动物靠近，牛椋鸟便会发出嘶嘶尖叫报警，给食草动物提供了安全逃脱被猎杀的机会。这项服务弥足珍贵，毕竟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啊。</p>
<p>    读到这里，对动物界的经营管理学有一定研究的人可能会说了：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啊，非洲草原还有一种鸟类，叫白鹭，也是从事服务行业，业务范围和经营项目，跟牛椋鸟差不多嘛，都会帮动物们清理卫生，提前报警。的确，在非洲草原的服务业里，白鹭集团是牛椋鸟集团最大的竞争对手，那么面对如此强敌，牛椋鸟是如何应对并击败对手的呢？</p>
<p>    白鹭和牛椋鸟之所以能在服务业中取得霸主地位，是因为它们拥有庞大的客户群。拿白鹭来说，它们超级一视同仁，并不像燕千鸟和鮣鱼那样，手头只有一个大客户，非洲草原上的食草类哺乳动物，几乎全是它们的客户：比如角马、野牛、斑马、羚羊、犀牛、非洲象、长颈鹿等等。牛椋鸟之所以能更胜一筹，是因为它们做得更极致、更深入，除去双方共同的客户食草类哺乳动物之外，牛椋鸟集团甚至将狮子、豹子等肉食性猛兽也纳入了经营范围！这一招虽是铤而走险，却也做到了险中求胜，暗合了民间理财观中的一说——富贵险中求。</p>
<p>    在客户总量和服务类别固定的前提下，扩大客户群其实不是商战成败的关键，牛椋鸟之所以能在双雄之争中独占鳌头，是因为它们注重打造充满人文关怀气息的企业文化——这才是二十一世纪商战的核心竞争力。终其一生，牛椋鸟都在客户身边度过，为它梳理鬃毛，以它身上的皮屑和扁虱为食，双方唇齿相依、感情浓厚自不必说，最让人动容的是，当无法阻止的外力迫使着它们不得不飞到别处去搭巢、与客户告别时，它们会拔下客户背上的毛发来装饰新巢穴的边缘。正是因为这一点人情味儿，让它们在风波诡谲、暗潮涌动的商战中，笑到了最后。即便偶有投诉，说它们在做着清创护理工作的同时，也会毫不留情的吸食顾客的血，也被淹没在一片好评声之中了。再说了，资本经营，谁不是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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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拎着脚脖子号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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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4 Aug 2011 05:50:24 +0000</pubDate>
		<dc:creator>安东</dc:creator>
				<category><![CDATA[[尽信书]]]></category>
		<category><![CDATA[[路边社]]]></category>
		<category><![CDATA[一个啤酒主义者的独白]]></category>
		<category><![CDATA[不去会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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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旅行]]></category>
		<category><![CDATA[梁实秋]]></category>
		<category><![CDATA[狗子]]></category>
		<category><![CDATA[石田裕辅]]></category>
		<category><![CDATA[背包客]]></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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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日本人石田裕辅上小学时，偶然间在路边看到一位青年骑着满载行囊的自行车飞驰而过，那身影像一句咒语，在他心里种下了流浪的种子。26岁那年，他发下“不去会死”的豪言，辞掉大企业的高薪工作，决然踏上了环游世界之旅。他骑着自行车，用5300美金走了七年半，回来后写了一本书，就叫《不去会死》。

    这股狠劲有点像年轻时的切·格瓦拉，23岁时抛却医学院的学业，骑着一辆破摩托车出发，计划用四月个时间在南美洲即兴走八千公里。

    “不去会死”是石田裕辅用来激励自己的话，真的上路了，发现其实去了更会死。石田这一路险象环生，在旅途的第一站阿拉斯加就遭人勒索，后来随身携带的5300美元又被强盗抢去大半，最惨的是在秘鲁，不但被持枪歹徒洗劫一空，更被绑缚双手、光着屁股扔到沙漠里，有命丧之危不说，还险些失去贞操——是差点被男人夺走贞操哦。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824/1199/" title="拎着脚脖子号脉">阅读全文——共1267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824/1199/p1177958720/" rel="attachment wp-att-1200"><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1200" title="旅行的意义" src="http://shazhude.net/wp-content/uploads/2011/08/p1177958720.jpg" alt="" width="590" height="417" /></a></p>
<p>    日本人石田裕辅上小学时，偶然间在路边看到一位青年骑着满载行囊的自行车飞驰而过，那身影像一句咒语，在他心里种下了流浪的种子。26岁那年，他发下“不去会死”的豪言，辞掉大企业的高薪工作，决然踏上了环游世界之旅。他骑着自行车，用5300美金走了七年半，回来后写了一本书，就叫《不去会死》。</p>
<p>    这股狠劲有点像年轻时的切·格瓦拉，23岁时抛却医学院的学业，骑着一辆破摩托车出发，计划用四月个时间在南美洲即兴走八千公里。</p>
<p>    “不去会死”是石田裕辅用来激励自己的话，真的上路了，发现其实去了更会死。石田这一路险象环生，在旅途的第一站阿拉斯加就遭人勒索，后来随身携带的5300美元又被强盗抢去大半，最惨的是在秘鲁，不但被持枪歹徒洗劫一空，更被绑缚双手、光着屁股扔到沙漠里，有命丧之危不说，还险些失去贞操——是差点被男人夺走贞操哦。</p>
<p>    或许这也是中国人对旅游不那么热衷的原因。梁实秋在《旅行》一文中说过：我们中国人是最怕旅行的一个民族。中国人讲究“出门三分险”，崇尚“一动不如一静”，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肯在家乡吃树皮吞观音土，也不愿在旅行中沦为饿殍，失去寿终正寝、叶落归根的本分。席丰履厚的人更不愿轻举妄动了，心思活络了，至多在墙上挂一幅画，谓之“卧游”——躺着看画就等同于遨游天下了。</p>
<p>    梁实秋作此文时身处乱世，又年代久远，与今时今日不可同日而语。比如他所忧心的旅途中的难关与苦恼：铺盖卷儿不好拿、臭虫难防、交通不便等，放在当下都不是问题了。即便如此，目下的中国，热衷于旅游的还远非大众，只是以年轻人居众；而且他们喜于手持一份“攻略”或“指南”，排好行程，胸有成竹，如上班打卡一般准时，定好某日去何处、几点去哪里，行色匆匆，疲于奔命，一路蜻蜓点水，走马观花。这样的旅行，与躺在家中看画“卧游”又有多大分别？</p>
<p>    虽然我奶奶一直教育我：“拎着脚脖子号脉——各有各的治法。”可我还是觉得：旅行，以随性为好，兴之所至，天马行空，这才是旅行的真谛。否则一味按部就班，等同于换个地方点卯上班罢了，何乐之有？</p>
<p>    上世纪七十年代是背包客的黄金时代，西方的年轻人背一个大包、带一把瑞士军刀、穿着North Face的夹克，脚蹬一双登山远足靴，出没在世界各地的大小城镇、山川海岸。他们不做计划，随遇而安，哪里有墙便往哪里靠，哪里有平地就往哪里坐。一路萍水相逢的朋友有志同道合的，把酒言欢之后再各自天涯，聚散无常便如人生。明日去哪何方却无所谓，只要不必再计划——计划只会让旅途愈发无聊。</p>
<p>    现在这种散漫的旅行已然式微，虽也有众多驴友背着大包小包行走山水间，可多是目的明确之游，我倒是觉得作家狗子最是潇洒，看他的自传体小说《一个啤酒主义者的独白》，说他在北京呆腻了，就跑去火车站，到售票口随便买一张票，任命运把他牵引到任意一座小城，下车后漫无目的地闲逛一番，然后找间小店，喝几瓶啤酒，顿时飘飘然起来。这是一种童心未泯的赤诚，就如小时候外出，想到可以不必睡在熟稔的床上，立即一阵雀跃。只是“童心未泯”四个字，说来简单，又究竟有几人能到如此境界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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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腿毛飘飘的年代</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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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9 Jul 2011 17:49:41 +0000</pubDate>
		<dc:creator>安东</dc:creator>
				<category><![CDATA[[路边社]]]></category>
		<category><![CDATA[冯小刚]]></category>
		<category><![CDATA[安东]]></category>
		<category><![CDATA[小说]]></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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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你曾拥有一些英雄的梦想，

    好象黑夜里面温暖的灯光。

                  ——许巍·《那一年》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shazhude.net/20110720/1156/" title="腿毛飘飘的年代">阅读全文——共3201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em>    你曾拥有一些英雄的梦想，</em><br />
<em>    好象黑夜里面温暖的灯光。</em><br />
<em>                  ——许巍·《那一年》</em></p>
<p>    十年前，你不认识我，我不属于你。</p>
<p>    十年前，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p>
<p>    十年前，李宗盛和周华健合唱的《最近比较烦》飘荡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最近比较烦比较烦比较烦，我梦到和饭岛爱一起晚餐，梦中的餐厅灯光太昏暗，我遍寻不着那蓝色的小药丸……”我每天跟着哼唱，却并不知道饭岛爱为何许人，也没弄明白蓝色的小药丸是什么东西。</p>
<p>    十年前，我上高三。那时的我面如冠玉，腿毛飘飘，清纯典雅，冰清玉洁。我每天迷迷瞪瞪地上学放学，晚上熬夜看小说，上课时伏案而睡，每次课间十分钟，我都站起来活动一下筋骨，然后上课时接着睡，生活得很有规律。</p>
<p>    后来我规律的生活被班主任的一句话给扰乱了。有一次摸底考试之后，班主任找我谈话，他抚摸着我的肩膀，就像抚摸一只美味的蹄膀，他说张同学呀，再不努力就考不上大学啦。我从那时开始就已经养成了淡泊名利、与世无争的完美性格，所以班主任的话并没有触动我，我睁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无辜地说：“那就把机会让给别的同学吧。”班主任被我的无私震惊了，他说：“一个人怎么能高尚到这个地步？”</p>
<p>    跟班主任谈完话之后，我回到座位上，梳理着腿毛想心事。我想其实上不上大学倒无所谓，关键得给自己找个出路呀。我跟学校门口卖炸串儿的小伙子挺熟，并且羡慕他的工作，因为可以一边工作一边吃。放学之后，我去他那里买了几串儿炸豆腐，吃得满嘴流油，一边吃一边对他说：“小贾，我毕业之后也到这儿摆个摊儿，如何？”我那时没有听说过“同行是冤家”这句俗话，睁着一双纯洁的小眼睛看着小贾。小贾警惕地看了一眼他未来的竞争对手，没有说话。我想他大概不太欣赏这个建议，还是想别的谋生之路吧。</p>
<p>    在这之后，我又想过摆摊卖报纸，因为可以第一时间看到《体坛周报》，或者开个租书的小店，这样就可以正大光明肆无忌惮地天天看小说了。不过这些宏伟理想由于缺少可行性，大多被我残忍地扼杀在了萌芽状态下。</p>
<p>    话说天无绝人之路，过了几天，班主任在上课前，漫不经心地说了一条消息：“北京电影学院来我们学校招生，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报名试试。”说完斜着嘴笑了笑，意思仿佛在说：“就你们这帮人还想上电影学院？快别闹了。”</p>
<p>    我却被这个消息深深地鼓舞了。正如你所知道的，我那时正处在花一样的年纪，草一样的季节，有着飘扬的腿毛和像蹄膀一样的肩膀，我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热血沸腾，血脉贲张，兴奋得一整节课都没睡着。下课之后，我抢先跑到教室门口，装作偶然遇到班主任的样子，随意地问了一句：“曹公，北影那个招生，怎么报名呀？”</p>
<p>    尽管我的口气很随意，可是很明显，班主任却又一次被我震惊了。他张大了嘴，上下打量着我。我赶忙吸了一口气，让自己过分丰满的肚腩看起来小了一点，然后睁大了我迷离的小眼睛，又解了两个衬衣扣子，隐约露出几根性感的小胸毛。</p>
<p>    班主任对我性感逼人的外表视若无睹，他瞪了我一眼，冷笑着告诉我报名方法，又冷笑着离去。如你所知，我长着稀疏胸毛的心胸非常宽广，并没有在意他的嘲讽。我义无返顾地报了名，然后在迷迷瞪瞪中等待第一次面试。</p>
<p>    在那个荒烟漫草的季节，在那个腿毛飘飘的年代，我因为有了一点跟普通同学不一样的经历而洋洋自得，难以自持。十年前的那个时候，电视里在热播《大明宫词》，大器晚成的傅彪刚刚因为扮演了武攸嗣而一飞冲天，红得发紫。我私下里悄悄拿自己跟彪哥比了比，得出的结果如下——我比他帅；我比他年轻；我有飘扬的腿毛，而他没有；我像蹄膀一样的肩膀，他也没有。所以结论是：我一旦能够成功地混迹于影视圈，前途将未可限量。</p>
<p>    那一段时间，我生活得很是超脱。我冷眼旁观，看着我暗恋的女孩被邻班的男生抢走，丝毫不为所动，我想的是：“等老子成了刘德华第二，哼哼……”</p>
<p>    就在我想入非非的意淫达到高潮的时候，班主任通知我去参加面试。我兴冲冲来到考场，胸有成猪，目空一切。在那之前，我已经研读了大量从旧书摊上买来的过期电影杂志，并且明确了自己的表演风格：朴实无华的生活化表演，努力达到人戏合一的境界。</p>
<p>    那天的面试是这样的。我去了之后，看到几个负责招生的老师坐在一排桌子后面，见我进来，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我用苦心修炼过的勾魂摄魄的眼光看了看他们，然后用一只脚不停地拍打地面，想把他们的眼光吸引到我的腿上——今天为了面试，我特意穿了一条短裤，露出洁白如雪的大腿和茂盛销魂的腿毛。要说人家北影的老师就是见过世面，居然没有被我的腿毛迷倒，最漂亮的一个女老师镇定地说：“表演一段打电话的戏吧。”我问：“打什么内容的电话？”美女说：“你随意发挥。”我在心里默默地回忆了一下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一个演员的个人修养》，然后告戒自己，表演一定不能夸张，要生活化。之后，我的精彩演出开始了。</p>
<p>    我作出一副在睡得迷迷糊糊时被电话吵醒的样子，凭空抓起一把空气，当作想象中的电话机。我用低沉性感的声音不耐烦地对着电话里问：“喂……找谁啊？”然后脸上的表情非常戏剧化地转化为愤怒——我个人认为我的表情从厌烦到愤怒的转换异常自然，这段表演非常成功。我对着电话里愤怒地喊：“他妈的，打错啦！”然后狠狠地将那一把空气摔到另一把空气里——这是我在扣电话。之后，我的表演结束了。</p>
<p>    这段精彩绝伦的表演果然把北影的老师们镇住了，我的表演已经结束了，他们还没缓过神来，过了一阵他们才惊讶地问我：“演完了？！”我说是啊。有个男老师“哦”了一声，又看了我一眼，然后说：“你去等通知吧。”我又看了一眼那个漂亮的女老师，然后潇洒地转身离去。</p>
<p>   后来的发展是这样的，我一直在苦苦等待的复试通知始终没来，这种意料之外的阴差阳错拿黄舒骏的歌词来说就是：“我还是没去爱尔兰倒是去了纽约，我没和U2一起表演倒是看到Woody Allen走在45街……”我具体分析了一下没有收到复试通知的原因，得出的结论是：我如此不着痕迹、如此炉火纯青、如此登峰造极的表演不可能没有复试机会，之所以没有收到通知，绝对是被班主任卑鄙地私自扣留了。</p>
<p>    最终我和我的梦想擦肩而过，我没有去卖炸串，也没有开书店，老老实实地上了大学，每天人模人样地在高校里晃来晃去，依旧迷迷瞪瞪地看日升日落，潮来潮去。</p>
<p>    高中毕业七八年之后，在一个飘着冬雨的黄昏，我鬼鬼祟祟地领着一个女孩钻到电影院，去看冯小刚老师导演的《手机》。起初我的打算是要在灯光昏暗的电影院里对那个女孩上下其手的，结果却是我被电影吸引住了，完全忘记了最初的卑劣计划。</p>
<p>    我看到电影里牛三斤和吕桂花的女儿去首都投考戏剧学院，老师让她表演自己父亲下班后的情景，她放下包裹就跑了出去，老师们左等右等，不见她回来，后来在外面找到了她，她正在和别的考生聊天，面对质问，她振振有辞：“我爸每天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出去找人聊天啊！”电影院里的观众都笑了，我却被她深深地打动——多么生活化的表演呀，这才是表演的最高层次！所谓“重剑无锋，大巧不工”，杨过修炼了十数年才达到的境界，一个天赋秉异的农村女孩却在毫无察觉中掌握了全部技巧。可是这样一个表演天才，最终和我一样，被生生扼杀在了摇篮里……</p>
<p>    出了电影院门口，我仰天长啸。冬天的细雨劈头盖脸地疾疾落下，浇灭了我仅存的最后一点热情。</p>
<p>    十年之后的如今，我非常低调地把飘扬的腿毛收进了长长的裤子里，连同曾经的梦想。闲暇时，手抚自己愈加丰满的肚子，我不得不悲哀地承认：属于我的黄粱时代已经无可挽回地急速离我而去了，并且愈走愈远……无论是白衣飘飘的年代也好，腿毛飘飘的年代也好，我都，再也回不去了。</p>
<p><span style="color: #0000ff;">    （翻稿子翻出的旧作，好几年前的文章了，再看一遍还算有趣，不怕贻笑大方了，贴出来吧。我发现我那几年居然写了好些个小短篇，都忘了给哪儿写的了，居然还有些爱情小说，其酸、其莫名其妙，简直令我自己都感到发指……咳。）</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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