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难做
读《英雄志》到十四卷,杨肃观和卢云讨论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卢云说:“儒家言道,求本于仁。能得‘仁’者,便是好人。”杨肃观继续问:“仁?那是什么意思?”卢云白话了一通,见杨肃观不置可否,就蹲在地下,就着泥土写了个“仁”字,指着地说:“您瞧这个仁字,左边是个人,右边是个二……”看到这儿我差点喷了,唉,怪不得这年头没人讲仁义道德了,都学聪明了——谁愿意二啊,你才二呢。
读《英雄志》到十四卷,杨肃观和卢云讨论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卢云说:“儒家言道,求本于仁。能得‘仁’者,便是好人。”杨肃观继续问:“仁?那是什么意思?”卢云白话了一通,见杨肃观不置可否,就蹲在地下,就着泥土写了个“仁”字,指着地说:“您瞧这个仁字,左边是个人,右边是个二……”看到这儿我差点喷了,唉,怪不得这年头没人讲仁义道德了,都学聪明了——谁愿意二啊,你才二呢。
冯光远写过一篇文章,叫《坐游台北》——游台北的方式至少有五千种,他偏偏要介绍那第五千零一种:坐游。所谓“坐游”,说起来简单,做起来更简单:手拎小板凳一个,到台北那几个被公认一定得去的景点,坐下,然后感受。这种举止,与其说是旅行方式,莫若说是行为艺术更恰当一些。但旅行本就是很私人化的娱乐,又何必受条条框框的限制?完全可以随心所欲,自出机杼。
长居于啤酒之城青岛,我们几个朋友便自创一种与酒有关的旅行方式,曰之“酒游”。何为酒游?拿我一个大哥来举例吧。大哥叫亚林,文化人一枚,经营着青岛最具品位的独立书店,此人嗜酒,尤喜啤酒。前不久大哥去老挝旅游,中间我忍不住思念,打电话问候大哥,本想听听老挝的风土人情、气候人文什么的,不料大哥张口就说:“老挝的啤酒好哇!”之后的几分钟对话,尽是大哥在评点老挝啤酒,从口感、价格,直谈到酒精含量、麦芽糖浓度,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酒文化课程,一直到挂电话,我也没听他说过一句啤酒之外的事情。
大哥这属于去异地品酒,喝一杯换一个地方,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专拿群众啤酒喝。此外另有一种酒游,乃是自备酒水出游。我有个好友,名叫小咸,文艺青年一枚,经营着一家口碑与口味都堪称上乘的面馆。有一年五一节假期,他突发奇想,约我一同旅游,说是要去一个花不香鸟不语鸡不飞狗不跳兔子不拉屎而且连电都没通的村子住上几天,看看星空,听听虫鸣。临出发前他告诉我:什么也别带,背几件衣服出发就行!我不放心,担心去了那个不通电的小村子,晚上黑灯瞎火连书都没法看,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总不能两个老爷们大眼瞪小眼吧?于是偷偷塞了几瓶牛栏山二锅头,几瓶红星二锅头。在长途汽车站一见面我傻眼了:这个家伙,让我什么也别带,他倒好,拎了一个巨大无比连原子弹都能塞进去的背包,里面不但有各种小吃,居然还有各色白酒、啤酒,直装了个盆满钵溢,最夸张的是,他连喝酒的杯子都带着!我一边偷乐一边给大哥亚林发短信,大哥鼻子都气歪了:“你们这是出去旅游还是出去喝酒的啊?!”大哥太健忘了,其实他比我们过分多了:一个人从成都旅游回来,上火车的时候什么土特产也没带,就买了十几瓶啤酒背在包里(也不嫌沉!),自斟自饮,近40个小时的旅程,倏忽而过。
事实证明,小咸的举动是正确的。话说那天上午,我们九点从青岛出发,两个小时之后……我们还在青岛!交通拥堵得简直让人炸肺。小咸按捺不住了,在自己的背包里摸了半天,掏出一只烧鸡来:“咱喝吧?”呃……说来惭愧,车还没出青岛呢,我们俩就一人一个小二,一人半拉烧鸡,喝上了。二两酒下肚,眼前的世界顿时美好起来,堵车的懊恼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也。
携酒出游,我们玩过好多次。近处去过崂山,在山里包个农家院,吹着山风,畅饮一番,一枕黑甜之后,次日爬山观海,激扬文字,两不耽搁。远处去过北京——这一次比较壮观,我们一行五人,包了一辆商务车,拉着两箱青岛梭蟹,一桶原浆啤酒,一百瓶青岛啤酒,浩浩荡荡杀往京城,赏玩之余,又得两场大醉,算是买一送一。
遥想数十载前,国立青岛大学以校长杨振声为首的“酒中八仙”也有类似壮举,他们自称“酒压胶济一带,拳打南北二京”,时常结伙远征,去济南、北京或南京喝酒,算起来,当是我们“酒游”一派的前辈。要说酒游派的创始人,当属魏晋名士刘伶,成日抱一壶酒、坐着鹿车到处晃悠,后面跟一个背铁锨的家童,刘伶对家童的吩咐只有四个字:“死便埋我。”这种境界,却是我等后辈万万学不来的。
喝酒和旅游到底有没有关系?其实还真有。君不见每逢长假降至,股市总会一片低迷,而此时救市的股票,永远是旅游与酒类两种。据说俄罗斯前总统叶利钦退休之后,最大的两个爱好便是喝酒与旅游,而照我们看来,其实这两种爱好完全可以合二为一的。
许是年岁渐长,又或是渴望安顿,朋友们近些时候酒酣耳热闲聊时,话题已从去哪里旅行、到哪里流浪变成了另一个:如果让你择一城而终老,你会选哪里?这看似靠谱的话题其实也是一个伪命题:前提是可以不考虑金钱、不考虑工作、不考虑家人,仅以喜好论。
在这个比胖子减肥后的腰带还要宽松的假设下,我们眉飞色舞、指点江山,一帮在青岛一家破落的啤酒屋里吃着五块钱一盘的盐水花生、喝着两块钱一斤的散啤的穷光蛋,瞬间就天各一方,分头去全世界最美丽最奢华的地方定居了:有去意大利科莫湖畔的,有去西班牙马洛卡岛的,有去荷兰羊角村的,还有去纽约东78街的,最不济的一个也在杭州西湖旁边搞了栋别墅。此时只听一人悠然说道:“我要去乳山。”我们大吃一惊之余深表钦佩:一群妄想狂里,难得有一个清醒的实干家啊!却听他又补充道:“我要去乳山买上十几二十个海岛,一个岛住腻了就换一个……”实在让人汗颜——怪不得能坐到一起喝酒呢,原来都是一丘之貉。
冯唐有一篇文章,名字便叫《择一城而终老》,他对终老之地的要求只有两个字——丰富。这两个字,说来易,找来难。一是时间上的丰富,方圆十几里,有六世达赖几百年前坐看美女如月的酒馆,也有昨天才为青藏线建成的火车站和洗手间;二是空间上的丰富,不要全部大屋顶建筑外墙上贴石膏花瓶,也不要全是后现代极简主义;三是要便捷,不管是小便大酒,寄情人卡买猪头肉,敲寡妇门挖绝后坟,走路十几分钟或者最多骑车半个小时内全都解决;四是人的丰富,五胡杂处,万邦来朝,劳模和人渣,清华理科生和地铁歌手,刘胡兰和刘亦菲,刘翔和刘罗锅,百花齐放,万紫千红。如此筛选下来,上海历史不够长、古巴不够自由、香港没有朋友、纽约吃不到正宗的中国菜,到最后,筛网里剩下的竟是北京。冯唐说了:“北京虽然已经不适合人类居住,但是还适合我思考,还能让我混吃等死,灵魂不太烦闷。”听着多少还是有些觅而不得的无奈在里头。
无独有偶,大导演胡金铨聊到这个话题时也提起过北京。他在散文《他乡与故乡》里写:“有这么个说法:世界上有两个都市是‘流沙’,就是北京和巴黎;只要你在这两地方住上几年,就不想搬了。说北京和巴黎像‘流沙’,是形容这两个都市迷人的地方,要慢慢地体会,时间长了,你就爱上她了。越陷越深,终于老死斯土。”冯唐大约就是这么中毒的吧?但是胡金铨本人却未沉溺,他又写:“这种说法是对‘外地人’而言,像我这种在北京土生士长的人,并没有这种感觉,而且很厌倦那种死气沉沉的环境,时时想冲出去。”后来他终于冲出去,去了香港,去了洛杉矶,最终在落魄不得志中于洛杉矶驾鹤西去,也不知这是否是他心目中可以老死斯土之地?或许是吧,因为毕竟有阿城和李欧梵这样的朋友可以萍聚、喝酒、闲聊。
后来我又在网上拿这个问题考一个外地朋友,她回答说:“青岛。”我失笑,问她为什么。她很认真地说:“因为青岛是中国最美的城市。”这还真是个“围城”理论,让我这个身居青岛却动辄就想往外跑的家伙情何以堪。要么有人说呢:旅行,就是从自己玩腻的地方去往别人玩腻的地方。
她最后又补充了一句,将这次“闲聊”升华到了“对话”的高度:“其实哪里有朋友,哪里就是可以老于斯、终于斯的地方。”这话说得很古龙,我很喜欢。
广袤的非洲草原上,野牛是最常见也是数量最多的动物之一,与水牛、黄牛——它那些已被驯服的表兄表妹们——不同,非洲野牛以脾气暴烈著称,像个火药桶,一点就爆,“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样的赞誉明显不是献给它的。
从经营的角度说,这种客户是最难伺候的:挑剔、不讲理、难以沟通、有暴力倾向。但是就是有人不信这个邪,俗话说:没有难缠的客户,只有不到位的服务。到底是不是这样呢?还真是。非洲野牛群落长期接受牛椋鸟集团公司提供的休闲放松服务,由于态度和蔼、服务周到、收费合理,居然让喜怒无常的野牛们也心服口服,双方建立了长期而友好的合作,只要有野牛出没的地方,就能看到这种红嘴小鸟忙碌不停的身影,它们站在野牛背上,啄食野牛身上的昆虫、虱子和皮屑,为野牛驱赶蚊虫、清洁卫生。而平素里动辄便要怒发冲冠的野牛,此时则像一个敦厚的长者,任由一帮叽叽喳喳的孩子在自己的身边跑来跑去。用服务感动顾客,牛椋鸟做到了。
中国以优质服务起家的企业,比较著名的是海底捞。前段时间,有好几本书都是研究海底捞的成功模式的,有一本书叫《海底捞你学不会》,还有一本书叫《海底捞你学得会》,让人看了眼晕,就像报纸的养生版一会儿说生命在于运动,一会儿说生命在于静养一样,说者不知所云,听者不知所措。海底捞咱们能不能学得会暂且放下不管,倒是牛椋鸟集团公司的经营模式,完全是可以借鉴的。
为大型哺乳类动物提供休闲放松服务,由来已久,要是深究的话,这项业务从侏罗纪时代就已存在,当时开创这个业务的是蛙嘴龙,它们一生跟在庞大的草食性恐龙身边,以吃后者身上的昆虫为生——既赚到了生存的口粮,又因为帮大型恐龙消灭蚊虫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扩大了客户群,双方各取所需,合作得很是愉快。自此以后,这项服务被许多动物模仿,被称为动物界的“共生现象”。
但是,伟大的摇滚乐手慕容晓晓说了:“服务不是你想做,想做就能做。”服务业总是充满艰辛和委屈的,尤其在弱肉强食的动物界,从事服务业,绝对是与狼共舞的行当,动辄便有丧命之危。所以,能在这一行出人头地的,都是把“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这八个字当文身刻在背后的。举几个例子说吧:为鳄鱼提供清洁牙齿服务的燕千鸟,工作地点就在鳄鱼的血盆大口里,一旦客户不满意,不用投诉,嘴巴一闭,你就从服务员变成晚餐了;还有,为鲨鱼提供皮肤护理工作的鮣鱼,与海中霸主贴身而居,稍有不慎,立即沦为口中食。所以,在动物界从事服务行业,必须细致周到,谨小慎微,每一个成功的案例,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在里头。牛椋鸟集团能以服务业称雄非洲,肯定是有绝活儿的。
先来简单了解一下牛椋鸟。牛椋鸟的中文名字……当然就叫牛椋鸟,不过英文名字可不是叫Niuliangniao,而是Oxpeckers,字义就很好理解,就是栖息在牛身上的鸟,有人根据它的英文名字,给它取了艺名叫“啄牛鸟”,也算形象。牛椋鸟遍布整个非洲,基本是有大型食草哺乳动物的地方就有它们的存在,它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停在这些皮厚毛多的大家伙身上,通过其扁平的喙,帮助这些食草动物整理毛发,挑出其中的跳蚤、虱子、吸血苍蝇、或者皮上的蜱虫,然后吃掉,堪称哺乳动物的保健医和美容师。毕竟,这些动物要么是单身汉,没有老婆,即便有老婆,也是单纯的性关系,极少能互相照料起居、卫生,此时,牛椋鸟的存在就极为必要了。
这里所说的是行业存在的必要性,一个企业的成功,除了市场需求,还得有其独到之处。那么牛椋鸟集团的成功之道是什么呢?
首先,效率高。一只牛椋鸟一天可以吃掉100只吸血虱子和1.3万只幼虫,这是何等惊人的工作量!换算成人类的食物来类比,就算你一天能吃掉100个饺子,可谁能吃光1.3万粒米饭呢?
其次,分工明确。一群牛椋鸟在工作之前,先要聚集到客户的背上,叽叽喳喳像是开会一般讨论一会儿,然后按照分工,各自飞赴客户身体的不同部位,从头、眼、耳、鼻、嘴到皮毛逐一清理。
第三,服务周到。牛椋鸟每天在客户身上来回飞翔攀爬,不辞辛劳,不放过一个卫生死角,寻找每一寸身体里的“食物”。比起这种精益求精的态度,我们的服务业从业者,怕是只有高山仰止的份儿了。
第四,还有额外服务哦。对于食草类动物的客户,牛椋鸟还免费提供报警功能,一旦有大型猎食动物靠近,牛椋鸟便会发出嘶嘶尖叫报警,给食草动物提供了安全逃脱被猎杀的机会。这项服务弥足珍贵,毕竟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啊。
读到这里,对动物界的经营管理学有一定研究的人可能会说了: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啊,非洲草原还有一种鸟类,叫白鹭,也是从事服务行业,业务范围和经营项目,跟牛椋鸟差不多嘛,都会帮动物们清理卫生,提前报警。的确,在非洲草原的服务业里,白鹭集团是牛椋鸟集团最大的竞争对手,那么面对如此强敌,牛椋鸟是如何应对并击败对手的呢?
白鹭和牛椋鸟之所以能在服务业中取得霸主地位,是因为它们拥有庞大的客户群。拿白鹭来说,它们超级一视同仁,并不像燕千鸟和鮣鱼那样,手头只有一个大客户,非洲草原上的食草类哺乳动物,几乎全是它们的客户:比如角马、野牛、斑马、羚羊、犀牛、非洲象、长颈鹿等等。牛椋鸟之所以能更胜一筹,是因为它们做得更极致、更深入,除去双方共同的客户食草类哺乳动物之外,牛椋鸟集团甚至将狮子、豹子等肉食性猛兽也纳入了经营范围!这一招虽是铤而走险,却也做到了险中求胜,暗合了民间理财观中的一说——富贵险中求。
在客户总量和服务类别固定的前提下,扩大客户群其实不是商战成败的关键,牛椋鸟之所以能在双雄之争中独占鳌头,是因为它们注重打造充满人文关怀气息的企业文化——这才是二十一世纪商战的核心竞争力。终其一生,牛椋鸟都在客户身边度过,为它梳理鬃毛,以它身上的皮屑和扁虱为食,双方唇齿相依、感情浓厚自不必说,最让人动容的是,当无法阻止的外力迫使着它们不得不飞到别处去搭巢、与客户告别时,它们会拔下客户背上的毛发来装饰新巢穴的边缘。正是因为这一点人情味儿,让它们在风波诡谲、暗潮涌动的商战中,笑到了最后。即便偶有投诉,说它们在做着清创护理工作的同时,也会毫不留情的吸食顾客的血,也被淹没在一片好评声之中了。再说了,资本经营,谁不是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呢?
九月是青岛天最蓝的时候。鲜为人知的是,这里面也有我的一份功劳。每年八月过生日,我都要许愿,希望青岛的天空可以更蓝一些。上苍眷爱胖子,到了下一个月,总会许我一片湛蓝的天,让我躺在床上看天的时候,可以卧游一番,好似到了西藏喝青稞酒,去了云南参加摸奶节。
中午走在路上,看到飞鸟掠过天空,忍不住想拿起相机,一摸包,没带。用手机拍了几张,激动之下居然没有拍好,拿微博网友的话来说就是,“虚化基本靠抖啊”,凑合着看吧。咱理念在那搁着呢,再差能差到哪儿去,是吧?哈哈。
去楼下超市买烟,一个老大娘弓着腰颤颤巍巍走进来,用青岛话问收银员:“鸡子儿多少钱?”
收银员一愣:“……什么?”
老大娘又问:“鸡子儿多少钱一斤?”
收银员半天才反应过来,说:“噢,你问鸡蛋啊?五块二。”
大娘摇了摇头,缓慢地转过身去,又颤颤巍巍地走了,饱经风霜的脸上看不出失望,可眼睛里分明闪过一丝无奈。
我站在超市门口点了一支烟,看着老人挪着步子慢慢走远,腰弯得厉害,像背负了千斤重担。有那么一瞬间,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他妈的混蛋啊!一个让老人吃不起鸡蛋的国家!!
徐克的《龙门飞甲》快上映了,让我想起上大学时写过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的灵感自然是来源于我无比热爱的《新龙门客栈》,献给风情万种的金镶玉和棋盘上不起眼的小兵“快刀鞑子”刁不遇。小说本来叫《龙门客栈之刁不遇传奇》,现在为什么更名叫《龙门飞甲之刁不遇传奇》了呢?那是因为我这个故事出现在前嘛,应该是更正统的续集,哈哈。
No 1.
我叫刁不遇,是中国厨艺训练学校的第七批学员。换句话说,我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我的师父是轻功刀法双绝的梦遗大师,以“随风而来,随风而去”的轻功和一套“夜壶”刀法独步江湖。
据说“夜壶”刀法传自昔日大侠陆小凤。陆大侠早年曾孤身流落荒岛,烦闷无聊之际便常用一把用夜壶改制而成的阔刀刮胡子,以此为乐。日久天长,竟演化为一套威力惊人的刀法:可以用眼花缭乱的招式瞬间将胡须刮的干干净净寸草不生,而丝毫不会伤及柔嫩的肌肤。
我练的正是“夜壶”刀法。
No 2.
七月是少林寺俗家弟子比武选秀的日子,状元秀将会被剃度并授以法号,成为正式的少林弟子。拥有一个法号是所有俗家弟子的愿望,那些响亮迷人的法号美得就像情人梦里的梦,像什么“悟能”、“性梦”,尤其是我师父的法号“梦遗”,更是让人遐思翩翩。
选秀的头一天晚上,师父拍着胸脯对我说:你一定会是状元秀,梦色大师的弟子周淮安一定不是你的对手。他又拍着胸脯说:你的“夜壶”刀法已经有了我九成功力,若涉足武林,二十岁便可名动江湖。
师父拍的是我的胸脯。
那天晚上他只说了三句话。第三句是:不遇,你的胸肌发育的真不错。
No 3.
第二天的选秀大会,我以一把夜壶刀一路过关斩将杀入决赛。这把夜壶刀是我昨晚刚刚用师父的夜壶改造而成的,“杀气”甚浓,当真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凡与我对垒者,不出三招,无不斗志全无掩鼻而逃。
决赛对手不出意料的是周淮安。周淮安是梦色师叔的得意弟子,一套“夜梦色”剑法已深得梦色师叔的真传。此人细眉长眼,相貌之英俊几乎可以与我媲美。可为了凸显所谓的“粗犷气质”,偏不伦不类的留了一丛大胡子。
No 4.
骄阳似火。大殿外一片静寂,所以人都在注视着我和周淮安。只有树上的蝉在不知疲倦的聒噪着。
我的夜壶刀开始蠢蠢欲动,我的手开始发痒——因为我一抬眼就看到了周淮安的胡子。我的对手竟然有这么一丛又长又乱的胡子,这对我而言绝对是一种诱惑——想去把他的胡子剃光的诱惑。
周淮安不动。剑尖下垂,稳稳的站着。这是个完美无缺的姿势,全身上下几乎找不到任何空门。而且他狡猾的站到了上风口,避开了我的夜壶刀的浓重“杀气”。
我不想再等。脚下一个错步,一招“昨夜春梦”掠了过去。
然后决赛就结束了。
只一招,我便剃光了周淮安的胡子。当时我的夜壶刀离他的喉咙只有0.01公分,而他的剑离我的右胸足足还有一尺。
胜负已分。我欣喜的望向场外的师父,却见师父惊惶的张大了口,似乎想对我说些什么。
一愣神的工夫,我只觉胸口一凉,原来却是周淮安那厮恼羞成怒伺机报复,刺了我一剑。这时师父的话也终于说出了口:当——心——啊——唉,看来为师说的迟了一小点点……
——后来据周淮安本人说,他当时之所以刺我一剑,并不是因为败在我手下心有不甘,而是因为我剃光了他一直引以为豪的胡子,使他不知该如何面对临山那个一直仰慕他胡子的小尼姑邱莫言。
No 5.
我才一倒下,师父便施展他“随风而来,随风而去”的轻功身法,迅疾无比的掠了过来,先以浑厚的内力将周淮安震开,然后一把撕开我胸前衣襟,查看起我的伤势。
师父定定看了一阵,又伸手到我的胸前摸了一阵,最后撅起双唇,果断的向我的前胸俯下头去。
我大吃一惊:师父,你这是干什么?
师父抬起头很严肃的看着我:你的伤口有淤血,如果不让为师马上给你吸出来,会影响你的功力,使你无法达到二十岁便名动江湖的境界。
我拒绝了他。
结果第二天,“暗剑伤人”的周淮安和“有违师命”的刁不遇,双双被逐出少林。
周淮安临走前还去了趟马头山,花言巧语骗得青浮庵的小尼姑邱莫言答应和他私奔。后来二人阴差阳错救了兵部尚书杨宇轩一命,周淮安竟摇身一变当上了八十万禁军教头,从此官运亨通青云直上。
而我从那天起,则开始了孤身一人浪迹天涯四海为家的生活。我就纳闷了,你说同样是被少林寺除名的俗家弟子,这人和人的差距咋就那么大泥?
No 6.
这一日,我晃晃悠悠转到了豫西的伏牛山下。日上三竿我还水米未进,此时已是饥肠辘辘。
我在树林草丛里左瞧右看,希望能捉到只山鸡野兔什么的烤来充饥。哪知找了大半个时辰连只鸟都没有见到。正郁闷间,忽然呐喊阵阵,从山上冲下一队响马。
当先的一个响马黑脸虬髯,很是威武,可能是冲的急了点,跑到我面前不远处时竟被地上的石头绊了一下,打了几个滚才爬起来,脸上神色甚是尴尬,一张炭脸也变得黑里透红与众不同。
他干咳了一声,然后像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强盗,扬了扬手中的刀:我乃伏牛山洪飞虎!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
他一开口说话,颌下的胡须也随之而动。我的夜壶刀又开始蠢蠢欲动,我的手又开始发痒,待他说到第二十个字时,我终于忍不住,拔刀、扑了过去。
洪飞虎甚至还未及看清我的招式,脸上的胡须便已被我剃的一根不剩。
No 7.
洪飞虎大惊、急退,用手摸了摸自己光滑的下巴,然后说了三个字。
说完这三个字,形势骤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洪飞虎的手下一见大当家的受挫,全部一拥而上,只待他一声令下,便要将我碎尸万段。
不料洪飞虎竟说了这样三个字——好手艺!
气氛马上缓和,我和他相视而笑。他看了看我破旧的衣衫,和除了一把夜壶刀空空如也的双手,冲我一抱拳:壮士,伏牛山虽说不上山明水秀,可是也别有一番风味,壮士若无急事要做,何不在此盘桓数日,让洪某一尽地主之谊?
我心下雪亮,洪飞虎这是在拉我入伙。不禁窃喜:久闻山大王们都是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论秤分金银、成套穿衣裳。而我已经有半个月没能好好吃顿饭了。所以我几乎未做考虑,当下就随洪飞虎上了山。
就这样,从少林寺出来的第十八天,我就在伏牛山落了草,做了伏牛山的二当家。
No 8.
且说我随洪飞虎直走了一个时辰才看到山寨的影子,我几乎快要饿昏过去了。这时洪飞虎对身边的喽罗说了两个字,听到这两个字,我才感到身上又有了一丝力量。
这两个字是——备菜!
我几乎已经可以想象到呆会儿的肉山酒海了。我咽了一口口水,肚子叫的更响了。
No 9.
终于到了聚义厅。
洪飞虎手一挥,立即有手下捧上来一个大酒坛。洪飞虎给我们二人一人倒了一碗:二弟,这是伏牛山的特产,农民山泉矿泉水,清冽可口,还有点甜呢,你尝一尝。
我“咦”了一声:大哥,据说山大王们不都是喝酒的吗?怎么咱们喝水啊?
洪飞虎脸上一阵尴尬:这个……
我也无意深究,便说:大哥,小弟腹中甚是饥饿,不如咱们先吃些东西吧?
洪飞虎连忙称是。
可等到菜上齐了,我才真正傻了眼:可怜巴巴的几碟小菜,除了青菜就是豆腐,别说荤腥了,就连鸡蛋都没有一个。
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以为我又回到少林寺了。
我看着一桌子的菜叶瞠目结舌,心说这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咋就那么大泥?
洪飞虎一声长叹:兄弟,你有所不知,这年头无本生意也不好做啊。不瞒你说,今天碰到你是半年都来咱们寨子的第一笔买卖。咱伏牛山太高,从在寨子发现有人到下至山下官道起码要小半个时辰,有这段时间,山下的人早不知跑哪去啦!你若是实在嫌咱寨子穷,哥哥我也不强留你……说到最后声音竟似有些哽咽。
我的一股豪气被激了起来,当下一拍胸脯(当然我拍的是自己的胸脯):大哥,你这叫什么话!我是绝对不会走的!以后这做买卖的事交给我好了,我从少林寺学的轻功正好派上用场!
洪飞虎连声称好。当下一干兄弟便开始大块吃豆腐大碗喝凉水,憧憬起未来的幸福生活。
伏牛山的泉水的确有点甜,不过酒喝多了会吐,凉水喝多了会拉肚子。这是我亲身得来的惨痛教训。
No 10.
我的响马生涯有个不错的开端:
八月初九,大贪官霍国原告老还乡时从伏牛山下路过,被我候个正着。护送他回家的“信阳八剑”十招之内被我变成了“信阳八秃”;
八月十三,恶名昭著的淫贼欧阳兄弟擒住“峨眉四秀”正欲施暴时被我撞见,我七招之内剃光了他们的须发,九招之内便结果了他们的狗命;
八月二十二,河南巡抚刘金山派上将李琦护送他搜刮到的民脂民膏到京城进贡,结果所有供品都在半夜被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走,而负责押送的二百五十个军士都在不知不觉中被剃成了光头……
不到一个月,江湖中几乎所有人便都知道伏牛山来了个相貌英俊潇洒刀法出神入化的年轻少侠。
那日和洪飞虎在聚义厅聊天时,我问他:大哥,你说我这算不算是已经名动江湖了?
洪飞虎一拍大腿:算!当然算!
我这才知道自己原来已经成名了。由于我拒绝了师父帮我吸出胸部淤血的美意,所以我终究未能在二十岁便名动江湖。那一天我二十岁零三天。我的成名时间足足推迟了三天之久。
No 11.
洪飞虎对我说,几乎每个江湖人物都会有一个绰号的。所以他也帮我起了一个绰号:神勇威武天下无双宇内第一寂寞高手刀枪不入惟我独尊无敌快刀手玉面郎君刁不遇。
由于这个绰号实在太长,而我的记性一向太差,所以我总也记不完全。有次下山做买卖时,我照例先报出自己的名号吓唬一下对方:我乃伏牛山神勇威武天下无双宇内第一寂寞高手……呃……
实在很尴尬,说到这里我居然卡壳了。正在我不知所措之际,对方的脸上却已露出恐惧:啊?原来少侠就是神勇威武天下无双宇内第一寂寞高手刀枪不入惟我独尊无敌快刀手玉面郎君刁不遇?!
我自己的名号别人居然记得比我还清楚。这真的很悲哀。
不过起这么长的绰号也并非一点好处没有。有一次下山劫道,对手是个七十多岁的老镖师,本来看到响马就有点紧张,再说上这么长一段话,竟然一口气没接上来,背过去了!我们也乐得轻松,兵不血刃就满载而归。
No 12.
在少林寺是见不到女人的,而伏牛山上除了洪飞虎那个长的比男人还丑的压寨夫人,也全是清一色的大老爷们。
我和女人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发生在八月十三那天。那天我路过野猪林时撞见了正欲对”峨眉四秀”施暴的欧阳兄弟,对这等淫贼我当然不会手下留情,干净利落的结果了他们两个的狗命。
然后四个半裸的美女带着仰慕的目光围了上来:
——多谢少侠援手相助!
——少侠你好帅耶!
——你的功夫酷毙了!
——此等大恩大德,叫小女子们何以相报?
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女人肌肤,不禁心猿意马脸红心跳:这个……不谢不谢……为人民服务是应该的……
不!大秀毅然决然的说,知恩不报,与禽兽何异?此等大恩,看来我们姐妹只有以身相许了!
我吃了一惊:啊?不要啊——
然后我就被“峨眉四秀”强奸了。不,应该说是轮奸了。当然过程还是很享受的。我一边享受一边在想:完了完了,是不是错杀了欧阳兄弟了?我怎么觉得“峨眉四秀”更像色魔啊?
No 13.
那是我第一次见识到动物凶猛。不过自从我二十岁零三天名动江湖起,被人强奸的机会就大大的增多了,每天山寨外都会有主动前来献身的江湖女子。
这种事通常会有某种固定模式:先是做出一副很嚣张的样子在山寨外向我发出挑战,待我出来后,便又会含情脉脉的对我说:要是我输给你,你要我怎么样都可以!当然她们是一定会输给我的,有时我还没动手她们就已经倒下了,然后媚眼如丝的看着我,偏偏又故意做出一副害怕的样子:你……你想怎么样?
我想怎么样?我能怎么样?遇到这种事我通常是来者不拒的。注意,是“通常”,不是“绝对”。
有一次一个看起来至少六十岁的老太太居然也来找我挑战,居然也面泛桃红的对我说:要是我输给你,你要我怎么样都可以!
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她的剑拔出来还不到一寸,我就“哎哟”一声仰面倒下了:大娘,您的无形剑气当真厉害无比,这场较量我输了,承让。说完我就飞也似的逃回了山寨。妈的,拿我当鸭呢?
No 14.
在这段淫在江湖的日子,我虽然有过很多女人,可是从来也没有感受到一种叫做“爱情”的东西。
记得在被逐出少林的头一天晚上,大师兄给我们做了一顿他最拿手的“黯然销魂饭”。我吃的滴汤漏水好不开心,而周淮安只吃了一口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个没停。据大师兄说那是因为周淮安心里有了爱情的缘故。
后来上了伏牛山,看到洪飞虎对他那个丑八怪老婆那么宠爱,我感到很不理解。
我说:大哥,你从那些到山寨找我比武的女人里随便找一个也比她强啊。
洪飞虎一笑:兄弟,这就叫爱情。一个人心中若是爱了一个女人,他就只想到这个女人,朝也想,晚也想,吃饭时候、睡觉时候也想。她就算再丑,在你的眼里也是美的;旁的女人再美,你也不会动心。
我如听天书。我的心里从来也未牵挂过任何一个女人。
No 15.
我从来也未牵挂过任何一个女人,在我遇到金镶玉之前。
我和金镶玉相识在“第五届全国黑社会运动会”上。身为总瓢把子金老大独生女儿的金镶玉,在运动会上担任颁奖司仪。
在那届运动会上,我一人包揽了男子一百米、男子跳高、刀法三枚金牌,出尽风头。而我也因此在领奖台上三次见到了金镶玉。
其实只要一次就足够了。只要一次,我就能把她的容颜记在心底,一生一世不会褪色。她不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人,却是最生动的。尤其是她的眼睛,仿佛像一个深湖,浮漾着千种流云的梦。
“你就是小刁?那个绰号特别长的小刁?”我从她手里接过奖牌的时候,她似笑非笑的对我说。她的眼睛深得看不到底。我捉摸不透她的笑容的含义。我甚至不敢确定她是否在对我笑。这个神秘的女人有种让人为她着迷的力量。
那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No 16.
回到伏牛山后,我一连三天水米未进,整整发了三天呆。我的眼前晃动的全是金镶玉的身影。第三天晚上我对洪飞虎说:大哥,我想我知道什么叫爱情了。
次日一早,我挥泪告别了伏牛山的一干兄弟,冒着再次被人轮奸的危险孤身踏入险恶江湖,开始了我对金镶玉的不懈追求生涯。
No 17.
据说喜不喜欢一个人最多只需要说五个字:我喜欢你;我不喜欢你;我爱你;我不爱你。
我把追求金镶玉的过程想象的和这句话一样太过简单了,却从未想过这句话说出来,对方也有可能拒绝你的。从来就没有女人拒绝过我,只有我拒绝别人。
金镶玉没有拒绝我。她根本就不见我。我往金府送了二十六张拜帖,每次的答复都是两个字:不见。这是总瓢把子金老大的府邸,我又不敢硬闯,只好每天风雨无阻的等在金府大门外。可金镶玉似乎足不出户,我足足等了两个半月,一次也没见她出来过。
后来我请看门的老张头喝了顿酒,又送了他二百两银子,老张头这才告诉我,原来金府还有个后门,金镶玉平时都是从那里出入。
第二天傍晚时分,我果然在金府后门见到了金镶玉。数月未见,她似乎更美,一双眼睛在我身上瞟了几眼,眼神里满是不羁和挑战:靠,你在这干什么?
我……呃……几个月来,我朝思暮想的都是怎么样才能见到金镶玉,却从未考虑过见到她应该怎么表白。我张口结舌,窘迫极了。真该死。
金镶玉道: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你喜欢我,是吧?给你发奖那天我就看出来了。不妨老实告诉你,我是不会跟你在一起的。你是个标准的浮浪子弟,江湖里谁不知道你风流的小刁啊,哪个女人跟你在一起会有安全感?你死了这条心吧!
她又瞟了我一眼,然后头也不回的走掉。又是那种似笑非笑的眼神。
我被这种眼神深深的刺痛了。我对你是真心的。我说。
她继续走,没有回头。
我会证明给你看!
她仍是没有回头。一转弯,几棵柳树遮住了她婀娜的身影。
No 18.
那天晚上开封府下了十年来最大的一场雨,我在暴雨里淋了两个时辰,然后在路边的一个小酒馆喝的酩酊大醉。
我的心里难受极了,因为金镶玉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对的。我曾经跟多少女人有染,恐怕连我自己都记不清楚。这样一个浪荡成性的男人,我拿什么让她来相信我?
喝完第一百三十七杯酒后,我拉着店老板的手说:我以后不会再碰任何一个女人。我以后只对你一个人好。我一定能改邪归正重新做人,你要相信我……
店老板是个六十几岁的老头,吓的直跟我说:兄弟,哥们我岁数大了,不好这口儿,你还是找女人吧,别找我啊……
No 19.
从那天起,我没有再让任何女人强奸过我。我每天都守在金府的后门等金镶玉,等她对我改变看法。我相信终有一天她会相信我,她会明白我对她的一片痴心。
金镶玉几乎每天都会从后门出入,可好象根本没有看到我这个人,对我视而不见。
天气一天天转凉,我在萧瑟的秋风里看着树上的叶子一片片落下,心里的失望之情愈来愈浓。 可有种力量在支持着我一直等下去,也许这就是洪大哥所说的“爱情的力量”吧。
金镶玉终于沉不住气了。这天她冲到我的面前:靠!你白痴啊!你以为这样就能感动我?你这种人风流成性,一辈子也改不了的!省省吧你!还是回伏牛山做你的响马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去吧!
我抬头看着她,很平静的说:金镶玉,我爱你。真的。
操!她不屑地嗤了一声,然后回到院里,重重的带上了房门。
我仍在门外等,像块亘古不变的岩石。
No 20.
十一月初七,开封府下起了第一场雪,漫漫的雪片四处飞舞,我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我敏感的觉察到金府似乎有事情发生,这几日很多行色匆匆的人向金府走去,带着种惶然又焦虑的神情。而金镶玉也已经几天没有出门了。我拦住几个人想一问究竟,可是没有人告诉我。他们不耐烦的推开我,继续仓皇的向金府行进。
我竟有些怕,不会是金镶玉……
金镶玉已经七天没有露面了。我再也按捺不住,施展身法向正门跑去。
看门的老张头也是一脸的不知所措,我追着他问了好久他才含糊的说:刁少侠啊,出大事啦!老爷他……老爷他……
原来金老大积劳成疾,已于五日前故去了。虽然不是金镶玉出事,可我仍吃了一惊。金老大毕竟是大江南北黑道的总瓢把子,而且是金镶玉的父亲。
我连忙追问:那小姐呢?
老张头道:老爷尸骨未寒,那帮人就开始争权夺势,为了这个总瓢把子的位置打的你死我活不可开交。小姐说她很失望,不想再在中原呆下去了,昨天一早带着几个随从往龙门关走了。金家在那里有一家客栈,小姐可能去那里了。
那家客栈叫什么名字?
龙门客栈。
No 21.
我在马上。马在路上。去往龙门关的路。
龙门关是出关的要道,那里常年战乱龙蛇混杂,虽然金镶玉是在江湖的浪尖上长大的,我仍然放心不下。可是如果就这样直接找上门去,恐怕还是难逃被拒之门外的命运。
所以我决定易容。江湖上只知道我师父梦遗大师是轻功刀法高手,却很少有人知道他的易容术也是一绝——他经常易容成寺里的杂役,到澡堂偷窥我们洗澡。
真正高超的易容术,不仅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相貌,连他的身材,声音甚至眼神都可以改变。经过一番易容之后,相信谁也认不出这个身材瘦小气质猥琐的靼子就是昔日修长俊朗倜傥风流的刁不遇。连我自己都认不出。
十三天之后,我通过了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层层关卡,光荣的成为龙门客栈的一名厨师。当然,这主要归功于我的刀功实在太出色了,可以瞬间将一只羊的骨头剔除,而绝不会带一丁点的肉丝。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报上自己的名字“刁不遇”时,金镶玉震了一震,她抬眼看我。当然,她是绝对想不到面前这个猥琐的靼子就是从前那个刁不遇的。她对我说,她从前认识的一个人和我同名。
我给了自己五年的时间。五年后我再向她坦白自己的身份。而在这五年里,我要默默的保护她、照顾她。我要向她证明,我刁不遇不是个不可救药的浪子;我要向他证明,我对她的爱情绝不是一时的冲动。
No 22.
大漠里的如血残阳一次次消失又一次次出现,五年的光阴像拂过脸颊的朔风,不经不觉就过去了。
五年里,金镶玉由一个刁蛮任性的小姐成长为一个泼辣、性感又有些放肆的老板娘。她可以坐在酒桌上和守关武将打情骂俏,可以站在客栈门口搔首弄姿拉过客住店,可只有我最清楚,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能真正占得她什么便宜。
她是个精明的老板娘。
作为金老大的独生女,普通江湖豪客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就算偶尔有几个硬点子,也都被我悄悄的料理了——金镶玉的武器是柳叶镖,如果她发出的柳叶镖偶尔多出几枚,而这几枚柳叶镖又偏偏钉在了她的对手的要害处,恐怕她也很难发觉。
五年的时间眼看就要过去了。我最近一直在考虑该如何对她说,我不想再像上次那样张口结舌。
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居然在这时、在这里看到了邱莫言。
No 23.
邱莫言就是九年前跟周淮安私奔的那个小尼姑。
那天千户大人领着一队人马在龙门客栈歇脚,正和金镶玉说笑间,邱莫言推门而入。虽然她俏生生一副男人打扮,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她的后面跟着贺南山的贺家兄弟,一人背一个筐子,后来我才知道里面装的竟是兵部尚书杨宇轩的两个大难不死的孩子。
杨宇轩遇害的事我也听出关的客人说过,据说周淮安作为杨宇轩的爱将,也在被通缉之列。富贵荣华全是浮云过眼。周淮安贵为八十万禁军总教头,如今不也和我一样流落草莽?多年不见,也不知周淮安的“夜梦色”剑法有无进境?
忽然一剑。
华丽的剑影,美的像情人的倩影。剑光闪过,祁连山那几个不长眼的小子惨叫着退开。
出剑的居然是邱莫言!我竟看走了眼,真正的狠角色原来不是贺家兄弟,而是这个看似文静柔弱的邱莫言!
我素来不知原来她也是个高手。
No 24.
她不但剑法说的过去,身材更是说的过去。
在厨房剁肉时,楼上隐约传来拳脚相碰的声音。我怕金镶玉有事,忙飞身掠了过去。原来打斗的是金镶玉和邱莫言,最妙的是邱莫言好象正在洗澡,浑身上下一丝不挂。
整整五年没见过女人身体了。我的鼻血流了出来。
有几分姿色嘛!金镶玉调侃邱莫言。
的确有几分姿色。我目测了一下,邱莫言的三围是84,59,86。一般来说我的眼睛比尺子还准,尺子有可能出错,我的眼睛不会。
更让我惊奇的是,邱莫言居然还是个处女。几年的放荡生活,使我练就出这样的本领,只要看一眼女人的身材,就能立即判别出她是否有过男人。比医院的鉴定术还要准。
难道周淮安就这么坐怀不乱?我吃惊极了。因为在我眼里周淮安就是“流氓”的代名词,比“峨眉四秀”还要流氓。虽然我没见他干过什么流氓事,可在少林寺时他的思想就是最流氓的,每天晚上都给我们讲黄色笑话,听的我们一个个冲动的不得了。
金镶玉飞身跃向屋顶,邱莫言一伸手,居然把金镶玉的衣裙都扯了下来。春光乍泻。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金镶玉裸体的样子。
36D……!我的鼻血狂喷,把面前的墙壁都染红了。
No 25.
金镶玉在屋顶大唱“信天游”的时候,我听到了周淮安的笑声。我并不感到奇怪。邱莫言一出现我就知道周淮安一定会来。东厂的太监在到处追捕他们,他们唯一的出路就是出关。
龙门客栈几乎是出关的必经之地。
让我感到奇怪的是金镶玉似乎对周淮安很有好感,亲自把他迎进门来。不过周淮安的心思明显不在她身上,一进门就和站在二楼走廊的邱莫言接上了头,二人眉来眼去了足足有七分二十五秒之久。
后来周淮安说:虽然当时我们之间的距离有18.7米,而且没有说话,不过我们在意念里已经完成了一次做爱。
No 26.
大漠的黄梅季节,天气说变就变。下午还是个大晴天,晚上却下起了暴雨。小黑子他们正在用桌子挡被风吹开的店门时,一群住店的人闯了进来。为首的三个人说话阴阳怪气,一听就知道是太监。
东厂的人来的好快。看来周淮安他们今晚是走不成了。久闻东厂心狠手辣,我担心他们会对金镶玉不利。
晚上我到厨房时,听到外面有两个人的呼吸声,可能是东厂的人要来探探虚实。也好,就给他们点厉害看看,免得他们小觑了我们龙门客栈。
我故意哼着一首自己改编过的鞑靼人杀猪时的歌,把我的夜壶刀法施展的眼花缭乱,一刀刀砍向挂在厨房的一头死猪。那头死猪在黑夜里看起来很像一具人的尸体。那两个东厂的家伙果然惊惧不已。
——他在那哼哼什么?
——他是个靼子,在哼靼子歌:挖你的双眼,叫你看不见;剥你的皮,叫你没衣服穿;斩你的头,叫你活不到明天……斩!斩!斩……
——小子,比我们东厂还狠!
No 27.
吓退了那两个东厂的走狗,我出了厨房,纵身来到周淮安他们窗外,想一看究竟。出乎意料,小别重逢的周淮安与邱莫言非但没有在一起乱搞,甚至连手都没有拉。
两人并肩坐着,中间隔着足足两尺的距离。邱莫言手里拿着一支笛子,不停的用手抚摸着,似乎这根笛子比周淮安还要重要。我心中一动,忽听她长吟了一句: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箫”连营。
靠!我在窗外差点骂出声来,贱人,居然说这么淫荡的诗来挑逗周淮安。
哪知周淮安仍是纹丝不动。二人对视一眼,满是痛苦之色。
No 28.
第二天上烤全羊时,东厂和周淮安两帮人起了争执,金镶玉叫我出来把羊切开,一人一半。
周淮安和邱莫言都是我的旧相识,一旦被他们认出我可就惨了。我到现在还没想好怎么对金镶玉表白呢。我故意跌跌撞撞的从厨房跑出来,然后切肉时尽量把夜壶刀法的威力降到最低。可即便这样,我刀上的功夫还是震住了他们。
周淮安若有所思的看着我,还偷偷用手摸了一下下巴,待觉察到自己下巴光溜溜的并没有胡须,这才放心。他碰碰邱莫言,冲我的方向抬了下下巴,然后二人耳语了几句。邱莫言一边看我一边摇头。周淮安这才放心的坐下喝酒吃肉。
我长舒一口气。
No 29.
我这口气舒的早了点。
傍晚喝酒时,小黑子告诉了我一个惊人的消息:金镶玉要跟周淮安拜堂成亲!
我差点一口酒呛死。周淮安的目的明显是为了打听出出关的密道,可金镶玉怎么也跟犯了花痴一样?
小黑子说:你还不知道吧?老板娘有个规矩,她会嫁给第一个看到她身子的男人。那天晚上周淮安路过客栈门口时,正好看到老板娘光着身子在屋顶唱歌,唉,真是好福气啊……
我像是被人塞了满嘴的黄连:第一个看到她身子的明明是我啊!36D啊……不好,我的鼻子又开始流血了。
我的心里矛盾极了。虽然……可是……不过……但是……要是……
最后心一横:小黑子,来!喝酒!
No 30.
金镶玉和周淮安成亲的那天晚上,我在屋顶一个人喝酒。洞房里声声响响热闹的很,可我很平静,因为我对自己的判断很有信心。
天色很黑,没有风,看起来一切都很安静。可我清楚的知道这只是表面和暂时的。
No 31.
最先沉不住气的是贺南山的贺家兄弟。随着一只酒杯的破碎声,下面打成一片。周淮安和金镶玉的婚礼终是办不圆满。
明天就是我来龙门客栈整整五年的日子了,谁能想到竟出了这样的事。我叹了一口气。
我纵身从天窗跃进客栈时,金镶玉已经把那几个阉狗都解决掉了,我早料到那几个人不是金镶玉和周淮安的对手。
金镶玉把我拉到一旁:刁不遇,快去找千户,就说老娘有难,快!
我快骆驼加鞭来到军营,可千户这个家伙说什么都不肯出兵!妈的,畜生!我早就看着这个大胡子不顺眼了。我一刀剃光了他的胡子,然后又割下他两只耳朵,最后顺手一刀让他也做了太监。
回去的路上,我和东厂曹公公的黑旗箭队狭路相逢。本想过去杀光这批走狗的,可对方人太多,我竟冲不进他们的箭阵,只好火速赶回龙门客栈去帮金镶玉他们抗敌。
No 31.
——救兵来了没有?
——千户大人不肯来。
——靠!全是些无情无义的家伙!等老娘对付完阉狗,回来再找你算帐!
她忽又看了我一眼:你怎么回来了?不舍得走啊?呵,想不到最后留在老娘身边的,居然是个靼子。
我看着她的眼睛,浑身的骨头都酥了。我为什么不走,因为我爱你啊!我舍不得你!我不是个靼子,我就是追了你六年的那个刁不遇啊。这些话我没有说,我知道这不是个适合表白的时候。
No 32.
“夺”的一声,一支羽箭钉在了柱子上。黑旗箭队开始进攻了。
我们拉着两个孩子还有中箭受伤的邱莫言,从密道悄悄离开了龙门客栈。
本以为我们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从东厂眼皮底下溜走,可曹少钦毕竟不是一般人,他很快发现了我们的行踪,挺剑追了过来。
如果让他们把孩子捉住,那不但贺家兄弟等于白白送了性命,我们也将是前功尽弃。我衡量了一下,几个人里面,我的轻功最好,而且估计他们三个人应该能撑到我把孩子送到龙门关再赶回来。
所以金镶玉一对我说让我带着孩子先走,我马上就蹿了出去。
No 33.
这一走差点造成我的终身遗憾。我低估了曹少钦的实力。
等我全力赶回时,情况正是最危险的时候!
邱莫言不见了。
周淮安和金镶玉看起来都受伤不轻,躺在地上无力抵抗。
曹少钦拿着剑披头散发的向他们走去。
如果我再晚回来一分钟,我的下半生一定会在后悔中度过。一定。
我趁曹少钦不备,猛的从沙土中跳出,一套“夜壶”刀法招招抢攻!这也许是我出道以来最淋漓的一次进攻,转眼间曹少钦的一手一脚就被我削的片肉不剩!
可惜我已经整整五年没和人交过手了,招式难免有些生疏。曹少钦是何等高手,只要有一个破绽他就能抓住!
我中了一剑。
这是我出道这么久第一次受伤。我有些惶恐。甚至感觉今天有可能丧命在曹少钦的剑下!可我还没有对金镶玉表白,我的愿望还没有实现……
幸亏还有周淮安!他抓住我和曹少钦游斗的机会,拿起邱莫言遗落的子母剑,一剑刺进了曹少钦的咽喉。
一剑封喉。“夜梦色”剑法。
曹少钦嗝屁了。我和周淮安双双倒在了地上,相视一笑:两个少林寺的弃徒,终于联手做了一件大事。
他终于还是认出了我。他是个聪明人,虽然不一定能猜到我易容的目的,可我相信他绝不会多嘴。
No 34.
周淮安走了。看得出邱莫言的死对他打击很大,他说他没有勇气再去面对这个无情的大漠。临走前我们握手一笑,心里都知道今日一别,他日再见不知要何年何月。
我和金镶玉一把火烧掉了已经七零八落的龙门客栈。火光中,她又一次露出了那种似笑非笑的神情:我们离开这个无情无义的地方!
然后她转过头来说:去追周淮安?
她是用一种询问的语气对我说的。
我说:不。
她似乎并不惊奇,只是问我:为什么?
我说:有四个理由。
第一,周淮安的心里只有邱莫言一人,他不会选择跟你在一起。
第二,周淮安是个性无能,你即使跟他在一起也不会有性福。也正因为如此,你和他洞房的那晚我才异常安心。我怎么知道的?你没看邱姑娘每天拿着个笛子吗?你不会以为她真的爱好音乐吧?
第三,第一个看到你身子的男人不是周淮安,是我。那天你和邱莫言在屋里斗法的时候,我怕你出事就过去看看情形,顺便就看到了你……你的左胸有一颗痣,对吧?
第四,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是我,刁不遇。我等了你整整六年。
说完我把脸上身上的易容工具全部扯下来,五年来第一次露出本来面目:我就是五年前被你骂“风流成性”的那个小刁,我说过我能改,我说过我会证明给你看我是真的爱你。洪大哥对我说过,爱情就是若是心中爱了一个人,他就只想到这个人,朝也想,晚也想,吃饭时候、睡觉时候也想。认识了你之后,我才明白这种感受是多么的刻骨铭心……
金镶玉一动不动的站着,痴痴的看着我,眼睛里竟似有泪光闪动。
最后我说了一句话,正是这句话彻底俘获了金镶玉的芳心:比起五年前的你,我更爱此刻你备受岁月摧残的容颜……
金镶玉然转过头去,泪水不受控制的流了下来。她说:靠,这该死的沙子迷着我眼睛了。
我走过去握住她的手:让我来帮你吹吹。
No 35.
一个月后,我带着金镶玉回到了一别经年的伏牛山。从此,伏牛山的二当家也有了压寨夫人。
后来我向洪大哥提议,我这个外号这么长,一个人用太浪费了,不如让我和金镶玉共用吧?洪大哥连声说好——其实无论我跟他商量什么事他都会连声说好的。
就这样,江湖上从此多了一对大侠夫妇,人送绰号:神勇威武天下无双宇内第一寂寞高手刀枪不入惟我独尊无敌快刀手玉面郎君刁不遇金镶玉夫妇。
由于这个外号更长了,所以我也就更记不住了。不过好在身边多了个女人,此等琐事,何需我刁大侠亲自过问啊,哈哈哈哈!
No 36.
至于我的婚后生活,那当然是性福无比啦,36D啊……坏了坏了,鼻子又开始流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