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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拎着脚脖子号脉

        日本人石田裕辅上小学时,偶然间在路边看到一位青年骑着满载行囊的自行车飞驰而过,那身影像一句咒语,在他心里种下了流浪的种子。26岁那年,他发下“不去会死”的豪言,辞掉大企业的高薪工作,决然踏上了环游世界之旅。他骑着自行车,用5300美金走了七年半,回来后写了一本书,就叫《不去会死》。

        这股狠劲有点像年轻时的切·格瓦拉,23岁时抛却医学院的学业,骑着一辆破摩托车出发,计划用四月个时间在南美洲即兴走八千公里。

        “不去会死”是石田裕辅用来激励自己的话,真的上路了,发现其实去了更会死。石田这一路险象环生,在旅途的第一站阿拉斯加就遭人勒索,后来随身携带的5300美元又被强盗抢去大半,最惨的是在秘鲁,不但被持枪歹徒洗劫一空,更被绑缚双手、光着屁股扔到沙漠里,有命丧之危不说,还险些失去贞操——是差点被男人夺走贞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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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人为什么爱喝酒

        青岛人为什么爱喝酒?关于这个问题,梁实秋童鞋是这么分析滴:

        “我在青岛居住的时候,那地方背山面海,风景如绘,在很多人心目中是最理想的卜居之所,惟一缺憾是很少文化背景,没有古迹耐人寻味,也没有适当的娱乐。看山观海,久了也会腻烦,於是呼朋聚饮,三日一小饮,五日一大宴……”

        他滴酒友闻一多童鞋所持观点与他如出一辙,估计是俩人当年老凑一块儿喝酒,自己也觉得有点过混,于是想方设法给自己找借口,就想出这么一条理由。闻一多是这么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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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青岛人一样喝啤酒

        CNN记者弗朗西丝·麦卡勒斯在参加过青岛国际啤酒节之后写了一篇报道,名字便叫做《像青岛人一样喝啤酒》。文中虽有许多外国人的误解——比如她认为青岛人在碰杯时最常用的祝酒词是“好酒!”,而其实青岛人喜欢豪气冲天地喊上一句“干了!”——不过有些方面她的观察还是很到位的:譬如“在青岛,玻璃杯一旦举起来就必须要干杯”,譬如那些走在林荫路、红顶房屋旁那些用塑料袋打啤酒的本地土著。

        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青岛,是让人酒兴大发的地方。上世纪三十年代,在国立青岛大学任教的闻一多、梁实秋等八人,动辄聚众饮酒,被戏称为“酒中八仙”。只是喝的多是花雕,三十斤一坛,罄之而后已。啤酒,在那时还只流行于青岛的上层社会以及欧人居住区。梁实秋的《忆青岛》里写,去中山路上的佛劳塞尔餐馆吃牛排,“佐以生啤酒一大杯,依稀可以领略樊哙饮酒切肉之豪兴”。柯灵在1933年游玩青岛后,写过《岛国新秋》一文:“就是这样在浪花里沉浮,在沙滩上徜徉,让炎夏的白昼偷偷溜过。厌倦了,你可以向沙滩后面走去,疏疏的绿树林子里设着茶座,进去喝一杯太阳啤酒,喝一瓶崂山矿泉水,或者来一杯可口可乐罢;无线电播送的西洋音乐和东洋音乐在招诱着呢。”德人的西餐厅和绿树林子里的茶座,除非游客,恐怕不是本地百姓消暑的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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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生梦死金沙滩

        1969年8月,45万人涌入纽约市西北70英里外一个叫贝塞尔的小镇,引发了纽约州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交通堵塞,也造就了上世纪60年代全世界最令人怀念的音乐狂欢事件——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从15日下午5点7分开始,至18日上午结束,不到四天的时间内,音乐节经历了两场特大暴雨的袭击,却未能浇灭45万双狂舞手脚的热情:轰响不止的音乐、通宵达旦的狂欢、四处纷飞的荷尔蒙与费洛蒙在空气里碰撞出令人沉迷的气味。

        40年后,李安的电影《制造伍德斯托克》在法国戛纳首映;而在遥远的东方小城青岛,人们正为有了自己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而兴奋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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